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留言选登
资产评估计算净资产应否按评估价值全额计扣土地增值税的专项请示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领导:您好!我是浙江杭州久大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朱建洪,因我公司发生股权回购,需要对企业净资产进行评估,由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2017年6月26日韦宁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是,“通过清查及评估计算,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杭州久大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33228.81万元,评估值47059.73万元,增幅为41.62%;负债账面价值为26059.64万元,评估值为26059.64万元,增幅为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169.17万元,评估值为21000.09万元,增幅为 192.92%万元”,同时,又在报告特别说明中写道“7.本次评估对土地增值税按3%预计2293万元,若按项目估价进行清算,紫荆湖滨公寓、香江庭院以及剩余房屋预计土地增值税金额为9470万元,差异为7171万元,同时在评估理论基础上相应减少评估值4513万元”。但在评估净资产21000.09万元结论中,未将4513万元予以扣除。对此,我公司向资产评估专业人士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士认为土地增值税是税金及附加项目,在计算净资产时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全额计扣,不然的话就不是净资产了,所以,我公司认为,总资产中应扣除4513万元。由于对是否扣除4513万元存在争议,对政策产生不同的理解,为此我公司特向贵司请示:1、评估净资产是否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全额计扣土地增值税?2、按照3%预计土地增值税计扣的“净资产”,是否构成重大遗漏?以上政策咨询,请贵司及时回复。此致杭州久大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 朱建洪联系电话:13805709731邮箱:zjh6619@163.com身份证号:33012719631206031x2019年11月11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问题:甲公司由于经营欠佳长期亏算,股东会决定将其股权转让。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账面净资产6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300万元,评估价值800万元;房产账面价值400万元,评估价值30
企业分立涉及的税务处理
增值超19倍出售连续亏损子公司 云南城投被问询
大连实德腾挪技
母子公司间转让不动产 纳税人俱乐部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