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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赶快收藏!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的八大热点问题来了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燕赵农村报结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和资料,梳理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以飱读者。

一、农村宅基地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总说宅基地改革,到底咋个改法啊?说到宅改,得先弄清啥是宅基地。从概念上来说。宅基地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里分配给农户盖房子用的地,地上住人的屋子、放东西的配房和院子。《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用地标准是:(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宅基地上想干啥就能干啥吗?
  
答案肯定是不行。《民法典》“用益物权”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就是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且,农村的宅基地并不属于咱们个人,它归集体所有。从法律层面上讲,能代表村民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有四类,分别是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村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乡(镇)政府(代管)。有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了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以后申请新的宅基地、翻建改建扩建房屋,都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来审查和监管。
二、农村宅基地怎样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1)无宅基地的;(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住房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盖房之前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场确定地方、明确边界,盖的过程中检查超没超面积,盖完后验收,多占了再让你拆了重盖。
三、农村宅基地流转、继承、有偿退出咋规定的?

宅基地虽然不能买卖,但是宅基地上房子的使用权可以流转出租。《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国家正在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如果是转让,就只能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不是本村的不能转。三权分置条件下,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宅基地有偿使用正在的试点,指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一户一宅超占面积部分,具体收费标准各地不一样。有偿退出是《土地管理法》的新提法,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农户提交书面申请、村审核、专业机构评估价值、农户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农户获得补偿、县级主管部门变更登记。

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怎样盘活利用?
 
当前闲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如下:(1)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2)利用闲置住宅发展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3)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五、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给谁?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转让要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二是转让要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三是转让的受让人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转让完成后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无法进行。符合条件转让成功的,不能改变宅基地的性质。
六、翻建申请为啥没被批准?

如果老宅基地上的房子和院子在初建的时候就超出批准面积了,前两年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也明确标出批准面积和超占部分了,如果现在翻建还把超占面积算进去,肯定批不了,不妨试试有偿使用。
  
有偿使用就是指对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和一户一宅的超占部分按规定由村集体收取一定的费用。有偿使用的实施、标准、具体措施等要经过村民大会讨论,收的费用也是在大家监督下用于村集体公益建设。它的目的是引导那些多吃多占的主动退出超占部分,是为了规范宅基地的管理,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
 
农村自建房翻建六不能:
  
1.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翻建。
  
2.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确权登记面积或地方规定标准的不能翻建。
  
3.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能翻建。
  
4.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5.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的不能翻建。
 
6.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七、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为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八、闲置宅基地可以怎么用?

不少村民在外工作,房子多年不管,破的破塌的塌,影响村容。村集体可以进行清理回收再利用,签订相关协议,规划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镇里报县自然资源局批准转用后就可以建设了。建成后,可以采取招投标的形式,让有需要的人投标,综合考量后确定使用人。
  
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和高效用地,闲置宅基地盘活关键是活,在预留好新增宅基地需求用地基础上,可通过多种方式复合利用,还可以通过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复绿等发展乡村产业。盘活利用首在规划,其次依规调整。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布局,利用这些珍贵的土地资源吸引投资和人才来振兴乡村产业、建设和美乡村。 

来  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处
编  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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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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