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签订出让合同并如数缴纳土地出让金的8宗地块,10年过去只交付3宗,其中2宗还是2022年5月才交付的。近日,辽宁一项目因土地长期没有交付而开发停滞,大片土地闲置,引发社会关注。有媒体向当地政府求证后得知,这些地块未交付的原因是拆迁尚未完成,不具备交付条件。
这两年,各地纷纷探索“标准地”出让,积极推动“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上述这笔“未征先卖”导致“净地不净”的旧账,着实不能再拖了。地方政府应与企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尽快把历史欠账了结。同时,还要从个案中汲取教训,结合新形势新问题强化要素保障,从源头杜绝“净地不净”,促成企业在依法取得土地后及时开工建设,是当务之急。
回到事件本身,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开发企业早在2010年就与当地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投资100亿元建设包括康复疗养基地、度假酒店、特色商业街、体育公园、亲水乐园、生态步道等在内的城市综合体。为此,该企业2011年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98.4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3年缴清近9亿元出让金。然而,钱付了,地却没有到位,导致综合开发无法推进,先期投入资金大部分打了水漂。
在上述项目中,土地闲置的症结在于没有净地出让。地块所在地区拿到土地出让价款,才开始推进拆迁工作,却发现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10年过去,土地价值随着城市发展水涨船高。这意味着推迟了这么久的拆迁,将面临资金缺口的问题。
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以防止土地闲置浪费,是2007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中早就明确要求的。该通知强调,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净地出让的规定,等于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双双上了“安全阀”。
此处应当追问的是,上述项目中的政企双方为什么不选择更安全的路,而偏偏要走密布着不确定性的险途?对于企业,无疑是一次决策失误,后果是损失惨痛。可对于地方而言,如果土地出让金到手却不履行净地的承诺,付出的代价只是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几份商请延期交付土地的函件,就好比收到货款却发不了货,只用写几张情况说明一样不痛不痒。
现阶段,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企业选地、地选企业的制度设计是双向且精密的。但其中关键还是,好的制度要在实践中得到好的运用。这需要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的内在驱动力,不仅包括推动发展的驱动力,也包括防范风险的驱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罔顾净地出让规定的个案,是在应对上一波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发生的。如今,我们又走到一个与之有些相似的历史时刻:在稳增长的总目标下,一段时间内会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此刻,更需要我们做好风险防控,以制度设计引导让地方政府和企业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力,遏住走粗放式发展老路的冲动,始终保持稳中求进的定力,才能从源头上避免走入又一轮浪费资源的循环。
(作者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