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冀
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一行数人远赴四川成都某区涉腾退房屋处,按执行方案要求,当地公证人员、房屋买受人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一起强制腾退房屋交付行动随即展开。
该起案件还得追溯到2015年9月,孙某向多年的朋友焦某借款65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利息。后孙某经营不善,生意亏损,因心力交瘁不幸身故。焦某便将孙某法定继承人孙妻敬某、孩子孙小女诉至任丘法院,依法主张债权。审理过程中,经焦某申请,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孙某遗产,即孙某与敬某夫妻共有的位于四川成都某区房屋一套。经两级法院审理,依法判令敬某、孙小女在继承孙某遗产范围内偿还焦某借款本息总计316.8万元。判决生效后,敬某、孙小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焦某向任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敬某、孙小女表示自愿放弃继承孙某遗产。据了解,敬某在四川、北京两地法院有被执行案件,两地法院对涉案房屋均进行了查封,享有处置权。经协商,根据属地原则,由四川某区法院行使处置权,房屋处置后,保留属于孙某享有的房屋产权金钱份额。但四川某区法院始终未予处置。
迟迟得不到诉求兑现的焦某向任丘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依法处置涉案房产。恢复案件指定由法官朱景龙负责,执行干警肖宽、郭汉戌协助办理。房屋要进入拍卖程序,首先就得进行腾空,然而敬某不配合,并向法院递交了一份租赁协议,称该房屋现占有使用人为第三方租赁公司。这下,又给执行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执行干警与敬某释法明理,充分阐述了拒不执行生效义务的后果,敬某表示对腾空房屋绝不阻拦。而后,执行干警实地走访租赁公司,了解租赁始末。起先,租赁公司推脱阻拦,不予配合,经执行干警诠释房屋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承租方法定权利义务后,租赁公司的说辞变得苍白无力。几日后,租赁公司表示已完成房屋腾空,涉案房产依法定程序顺利拍卖成交。
房屋交付之日,本应顺利交接,可租赁公司拒不交付房屋钥匙,声称钥匙无法找到,敬某也无法提供,导致涉案房屋交接半途中止。为了维护买受人权益,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启动强制腾退程序,制定执行方案,由成都当地公证处见证执行,强行开锁,全程留痕,确保腾退行动公正、公开。最终,一波多折的异地房屋腾退交付行动,按执行方案顺利腾退交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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