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民在有林权证的林地上建设的涉嫌违建的违法建筑,应该是由林业局查处还是自然资源局查处?要利用林地建设建筑物应该是先到林业局办理申请吗?还是自然资源局可以直接审批?
根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林地上的违法建筑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查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和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林地在土地管理中按农用地管理,因此,林地使用审批是建设用地审批的前置条件。 根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