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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宅用地原属划拨用地现办理转让手续如何办理

    
 
 网名: 刘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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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地址: @*****
 电话: 133 ******
 通讯地址: 内蒙古 ************
 

    咨询:你好! 个人住宅用地,1995年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转让,如何办理?是否经政府批准后以协议方式出让。

    回复:你好! 一、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出让的,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 (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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