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向华)郑州男子谢某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随后大量刷卡消费,恶意欠款,涉案金额50余万元。谢某被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7年7月份,谢某在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分别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后使用该卡在郑州市金水区等地消费。该招商银行信用卡自2012年9月27日最后一次还款后,截至2013年10月22日,欠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3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
2008年8月份和12月份,谢某在工商银行和光大银行分别申领了两张信用卡,后持卡在郑州多地消费。其中,工商银行信用卡自2011年5月25日最后一次还款后,截至2012年12月1日,欠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共计3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谢某更是拿着光大银行的信用卡花费35万余元豪爽消费高档消费品,自2011年5月20日最后一次还款后,共拖欠本金、利息等42万余元。
2009年3月份,谢某又在上海浦发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持卡消费一万余元,加利息及滞纳金,共欠3万余元。
案发后,谢某家属代其偿还了37万余元的银行本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谢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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