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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淑芳实习生卢乔
近日,据媒体报道,2016年6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几个家庭外出郊游,在郫县安德镇全家大坝,肖某、喻某乘坐的皮划艇被漩涡掀翻。为了营救两人,同行的于某和张某相继跳入水中。不幸的是,仅喻某一人生还。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而几个家庭一起出游,属事先邀约,就是一种“特定义务”,救落水的朋友是在履行“特定义务”。据此,当地综治部门在7月初给出了认定意见:认定于某、张某二人属于施救落水的同伴,其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
在道德上,任何人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他人,都是值得鼓励和奖励的。可是,为什么救遇难的朋友不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标准是什么呢?
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见义勇为的定义,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
河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律师吴怀选说,见义勇为的概念和规定只是散见于法律条文或者地方性法规、规章之中,而地方规定的标准又不完全一致。但是,各地对见义勇为的定义一般都包含了非因法定职责,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条件。
河南高端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认为,见义勇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人身、财产权利;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维护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具有目的正当性和勇于牺牲精神。
救好友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要看行为人是否具备以上四个基本条件。相约游玩并不是共同从事高度危险行为,故一起游玩的人没有相互救助义务,也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施救义务。所以,救人者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采取施救结果导致自己死亡就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
谁有权认定见义勇为
本案中,当地综治部门给出了行为人不属于见义勇为的认定意见。除此之外,还有哪些部门有资格进行见义勇为的认定?
吴怀选表示,根据各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定见义勇为的部门一般是当地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工作。
杨帆说,本案中,四川省的《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的评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而在河南省,见义勇为的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但若申报烈士,根据国务院制定的《烈士褒扬条例》,应当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
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如果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家属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杨帆说,一旦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个人或者烈士,均享受政府或者单位的医疗救治、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发放奖金、工伤待遇、抚恤、就业、参军、入学、子女教育、住房、户口、养老等方面的待遇,不但可以获得人身保护和荣誉,还拥有向侵权人的追偿权和向受益人要求补偿的权利。而若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个人或者烈士,则不能享受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各项优待待遇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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