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12月31日,土地确权登记将要全面结束,土地确权将会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民享受到土地改革带来的红利。那么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到底属于谁呢?想必这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圣运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
王有银律师: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由此,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个人所有!
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之后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农民能够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呢?
圣运律师提示,一定要着重注意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三权分置改革,是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简而言之就是农民将能够永久的享受土地承包权,同时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出让、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等方式来转让土地的经营权!
所以土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将得到长期保障,不会因为土地改革而受到影响!
土地确权登记之后,虽然放活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但对于土地的使用管控也变得非常严格。尤其是在土地确权登记之后,以下三大行为将会进行严惩,您一定要注意!
1.土地买卖: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违规违法买卖土地的行为,即使是经过土地确权,但国家却是在保障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开展的土地确权,所以即使是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也不能够进行土地买卖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土地闲置:土地确权登记、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的开展,都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闲置浪费土地等行为,此点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闲置三年以上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土地滥用:土地滥用只要是指破坏土地、非农业用途使用耕地等行为,这些行为也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
圣运律师总结:虽然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农民手上也拿到土地确权证,但是土地还是不属于农民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权利!如有更多土地或拆迁问题请拨打圣运律所免费咨询热线:13811117637,或关注“圣运律师”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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