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行政处罚听证会结束后,有哪些工作需要做?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听证制度是泊来品,这是一种让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权得到有效保护、让妥协成为社会“润滑剂”的制度。它一方面通过吸纳各方利益和意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使公共决策与社会治理更加规范;另一方面,可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各方力量,促进社会公共活动多元化、民主化。

我国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率先引进、规定了这一制度。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但由于我国目前缺少统一的听证程序立法,当前的具体规定散见于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规章或者国家部委的规章。

例如《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等。

其实,仔细研读这些听证的程序规定,基本上大同小异,例如听证会开完后的工作,基本上也一致。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组织听证会组成人员依法对案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写出《听证报告书》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听证会组成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如实报告。

《听证报告书》内容包括:(一)听证案由;(二)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三)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四)听证会的基本情况;(五)处理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根据《听证报告书》的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不处罚的决定。

《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写出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听证报告应当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记录人、主持人;当事人与调查人员对违法的事实、证据的认定和对处罚建议的主要分歧;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当事人在听证中提出的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听证主持人应限期由调查人员进行复核,一并报行政机关负责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认真审阅听证笔录,充分考虑听证主持人的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听证结束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写出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案件材料一并上报本机关负责人审批。

听证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案由;

(二)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名称及其他情况;

(三)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

(四)听证的过程;

(五)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

(六)对拟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及处理意见。

仔细分析三家规定,听证会结束后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写听证会报告(这可是苦活,因为有点像法官写审理案件报告),里面包括听证当事人情况,听证会举行情况,当事人与调查人员的主要分歧;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当事人在听证中提出的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听证主持人应限期由调查人员进行复核,然后报行政机关负责人。

听证会报告交给了单位负责人,这里就回到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那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外人不知道的是,不用说前期的组织工作,组织一场听证会还是真不容易,光是听证会后的工作就相当麻烦和复杂,难怪许多机关人闻“听”色变。听证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也会给行政机关带来一些工作负担啊!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申请听证会免除处罚?
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19980805
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风险防范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转)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