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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点评 | 第17期:70分的评论和90分的评论有什么不同?

作业点评格式说明:

  • 每篇作业打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8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 绿色字体代表亮点,红色字体代表欠缺点,括号内为具体点评内容。

  • 错字别字病句每处扣1分,但每篇扣分总计不得超过5分。

  • 标题缺失或不当,视情况扣2-5分。

  • 论据不当不充分,视情况扣5-10分。

  • 主题不当不贴合,视情况扣5-10分。

  • 语言不顺不鲜活,视情况扣5-10分。

  • 结构不足不严谨,视情况扣5-10分。

  • 格式不对不完整,视情况扣5-10分。

  • 其它情况,具体见文中分析。

18期实务集训作业题目,请翻至本篇推送最下方查看。

1
学生会切不可成为“模拟官场”

【观点明确,“模拟官场”建议改为“隐性官场”更贴切】

近日,大学学生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直接引出话题,简练干脆]先是中山大学发布的学生干部选拔公告,在公告中标明了职位是“正部长级”还是“副部长级”,后是成都某职业技术学院的聊天截图显示高年级学生要求低年级干事注意身份和说话方式。学生会越来越像“模拟官场”,正在背离其成立的初衷。

【第一段有事件总结有观点陈述,开宗明义,不错】

对于学校而言,通过学生会进行学生自主化管理,学校可有效减少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对于学生而言,学生会是其锻炼自我的平台,可以从中学习为人处世之道以及一些管理、工作技能。【这里在强调学生会的基本功能时,可以明确表明自己态度,加上一句:这才是学生会作为校组织机构合理存在的意义】而为了便于管理,学生会实行的科层化组织也不可避免地赋予了一些成员领导的权力,从而使原本地位平等的学生在学生会中就演变成“领导”和“干事”这样的上下级关系,逐渐衍生出一套隐形官场法则。【“科层化”的概念过大,可以考虑换成“金字塔”式自上而下的组织方式】

这无异于模拟现实官场中的组织关系和人际关系,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说都是极为不利的。从学校角度,“官场化”的学生会将成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傀儡,无法办实事;从学生层面,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有的学生过度沉溺于这样的“模拟官场”游戏中,会脱离现实,离开象牙塔以后会不堪一击。【这一段论据不足,可以适当展开】

要使学生会回归本位,需要学校正确引导,也需要学生会成员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学生会不是官场,是为学生服务的组织。就算带有那么一点官场色彩,成员是不是也应该成为相应的“学生公仆”?

【重申立场,立意明确,很好】

实务点评:

1、文章开门见山,切题快且准确,能够把握核心观点;

2、在论述部分,能够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论述,但是一些措辞以及语义逻辑需要完善,并且论据部分可适当展开,增强说服性

3、结尾总结不错,引人反思

综合打分:80分

2
内容在前、形式在后,切莫本末倒置

【文章标题有些令人费解,你所理解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可以表达得更明确】

2018719日,中山大学学生会发布的《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1019学年度干部选拔公告》公示了两百多个学生干部岗位,并在秘书机构组成部门层级中特别表明职位是正部长级还是副部长级。此举引发网友热议并调侃这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更多网友则认为这是一种讽刺。明确学生干部的服务职责,更好服务广大同学,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参考,这件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用错了方法,使错了劲。将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具体内容建设上,通过精准管理、权责分配、才会形成良好的效果,达到最终目的。

【对事件的总结很全面,观点也很明确,但是首段字数过多,稍显冗长,建议再精简一些】

面子的形成更需要里子的建设。如今,社会化媒体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标杆,各种社交平台日益崛起,网络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充斥着整个互联网。各大媒体平台为赢得受众的注意力,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用尽心思。一味追求表现形式而不求内容建设的媒体平台注定不会长久。好的内容始终是一个媒体永葆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大到整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各项措施从制定到实施都需要落到实处,落实到具体层面的措施才能真正的看到实效。

【这一段的确是在呼应文章主题,但是突然这样的一段有些突兀,让人不明所以,与第一段的关联性太弱,不应该放在第二段的部分】

内容在前形式在后,两者都要硬。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良好的传播效果需要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坚持党管媒体,要将导向要求落实到内容建设、平台管理,和队伍建设上来。避免华而不实的内容建设。对于青少年来说媒体平台是他们了解外界、丰富自身发展的重要工具,【到这里还是和第二段一样,主要在说的都是媒体平台的责任担当,内容形式两手抓什么的,还是没有点出和学校的学生会以及学生干部行为不当的关联在哪里】而学校则是他们塑造自己、表现自己的竞技场,其中学生会更是一个锻炼自己的良好平台,如今的学生会却变成了形式主义”“官僚场失去了原有的初衷。形式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过分强调形式而忽略了具体措施的落实。一项措施本身,必须包括具体内容,内外结合。一手抓形式一手抓内容,才是对学生自我发展、自我评价的良好保证。【这里提及了你自己对校园风气建设的看法,才回到正题上]

中山大学在内的各类高校,对于学生会的管理出现了偏差。虽初衷是明确干部职责、更好服务于广大同学,但是这种形式主义却助长了一股歪风,导致个别同学利用职务之便,兴权利之势。将原本和谐发展、展示锻炼自己的平台变成了名利的官僚场。只有将原本的初衷落实在实处,而不是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以内容、举措为主,形式为辅才会形成真正有效的结果。

【看到这里,才能懂这篇文章到底想表达的是什么。虽然可以从校园问题映射到更大的社会问题,像文中提及的平台媒体的内容与形式等,但是这是建立在你先把引出的例子说清楚的基础上。并且一般升华性的东西放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但是你结尾又回到了小的校园问题的角度上,逻辑上有些奇怪。】


  • 实务点评:

1. 文章建议重新构思,就我的角度来说,读起来有些论述实在有些牵强

2. 关于平台媒体的一些看法,说的还是表较好的,可是有些跑题

  • 综合打分:65分

3
学生干部的官气应摈弃

【我理解你说的意思,但是“官气”表达不当,应该是“官僚气”】

在一些高校学生会中,将学生干部岗位标为“正部长级”和“副部长级”,甚至低年级同学在QQ群内询问学长开会时间,高年级学生回应:“杨主席是你们直接@的?”这种形式主义和官威真是令人大跌眼镜。【现象描述的很好,总结到位】

是什么让高校学生会变成这番现象?

从表面上看,学生在大学期间的表现会与综合测评挂钩,与奖助学金、保研加分以及一些荣誉有着密切关联,学生都想成为老师眼中的“红人”,从而为自己获取相关的切身利益,【这里的说法过于绝对,不能为了服务你的论述主题,以偏概全,只能说高校中确有这样的现象】正是这种利益的暗中操作,【表达不当,可改为“利益心的驱使”】使得一些人费尽心思渴望在学生会中谋得一席之地。

【这里为了文章结构和逻辑的完整性,可以采用一个反问的过渡,同第二段:那么误导和跑偏的后果是什么?上下文衔接更顺畅】

学生干部在学主会中习得一身虚荣跋扈之气,以致于在有些公司招聘时,明确指出不招曾经在学生会任职的同学,因为他们通常高傲、好浮夸、喜欢发号施令,不能脚脚踏实地的在企业底层干工作,无法赢得企业老板的认可,给人形成这种片面的刻板印象。【例子举得很具体也很扎心,棒】

学生会是为同学们提供服务的组织,学生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面对这种风气,高校在学生干部管理上应建立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这里转回学生会的职能以及给出一些具体建议比较恰当】

学生干部要摒弃“官气”,脚踏实地为同学们服务,在工作中实现大学生个人的价值,展现朝气蓬勃的学生干部形象,做一个富有梦想、弘扬正气的学生干部。【学生会和学生干部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两个方面的总结很到位】


  • 实务点评

    1. 观点明确,论证较为充分;

    2. 具体的例子举得很好,能够看出对这个问题确实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要保持下去;

    3. 注意细节,一些语句表达有些不通,文章结构可以新一步润色,整体不错。

综合打分:85分

4
杜绝高校“官僚气”应自律他律相结合
 

【这种方法论式的标题可以,但是表达有些不够通畅】

导语:高校学生会居然会有正副“部长级”干部?这样的说法出现在中山大学学生会干部选拔公告中,而高校“官僚气”现象引起了大家热议。【评论不是消息,不需要额外的导语,有点画蛇添足了】

2018年7月19日,中山大学学生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2019学年度干部选拔公告》,在公告中“秘书机构”和“组成部门”两层级中,还特别标明了职位是“正部长级”还是“副部长级”。无独有偶。近日,一张来自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聊天截图在社交媒体上热传。此图显示,一位低年级同学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一学生社团的QQ群内,询问学长开会时间,接下来的一幕让人大跌眼镜。两位高年级学生分别回应:“杨主席是你们直接@的?现在你是在叫学长?我不想看见第二次。”“请各位试用干事以后注意自己的身份和说话方式。”【事件引出得还可以,但不够精简,并且事件引出后,可以直接亮出自己的态度观点,不要问了说事情而说事情】

高校是无数学子努力奋斗的目标,12年的寒窗苦读就为了能够考入一所理想的高校。【话感觉没说完,可以补充一句“进入高校,提升自我,对学生来说显得倍加珍惜”】孙中山先生曾说过:“青年学生应当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我想这也是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山大学的初衷,中山大学学子们理应更加懂得其中的真谛。

学生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这里的过渡有些生硬,补充一句学会会在整个高校中的作用、地位,再强调失范的学会会带来的问题的严重性】

据历史记载,学生会最早在五四运动时期,由清华大学学生首创,意在连接学生与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换一句话说就是为同学们服务争取正当权益的组织,而在该组织中学生们应该享有平等的地位,但是从一张任命公告反问为什么一个学生就必须在韦伯所说的“命令-服从”的科层制管理体系内生活?【这一段可以合并到上一段,最后一句表达得不够通顺,直接反问:为什么原本的自由平等之地变成了上下级式的金字塔型组织】

学生团体为何会出现“官僚气”?

一方面,如今社会风气中存在着“官僚气”,而学生群体又是一个有着超强模仿力和感染力的群体,对于社会上不良风气的抵抗力较差,因此更容易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学生干部往往有着更多与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交流的机会,因此往往会在评优保研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这也成了学生干部岗位热门的原因之一。【原因分析的较有道理】

如何杜绝高校“官僚气”?

高校学生会目的在于自主化管理锻炼自身能力,而不是“官僚场”和“干部预备营”,学生干部付出努力理应得到一定的奖赏这没有问题,但是作为学校不应夸大这种付出,应建设一个公平合理的评优、保研制度。另外,对于学生自治也能完全放放手任由发展,聘请有学生工作经验的老师作为学生会顾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把关作用。同样的,学生们也应当制定合理的自治管理条例即“公约”,相互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实现学生自律。他律自律相结合方能成为“官僚气”的“杀威棒”。【提出的建议比较具体可行,说服力很强,棒】


实务点评:

1、文章以小标题的形式呈现,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建议可以整合一下,使结构更紧凑;

2、一些语句表达建议完善,有不通顺的地方

3、观点比较明确,论述也有兼顾

综合打分:80分

5
莫让官僚风气横行学生队伍

【观点明确,表达得体】

7月19日,中山大学学生会在学生会干部公示中使用“正、副部长级”等职务头衔以及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某社团低年级学生因直呼社团主席“学长”而未称呼“主席”受批评的两起事件,【这两起事件并不是同一时间点发生,开头的7月19日易引起歧义,改为近日即可】将学生队伍中官威、官架子演绎得“淋漓尽致”,引起社会舆论诟病,“学生队伍应肃杀官僚风气”也成为绝大部分网友共识。【事件总结的不错,观点也很犀利,赞】

我们应当认识到,大学校园本应是崇尚自由、平等思想的圣殿,学生组织本应是服务学生、丰富自身的平台,而青年学生更应是怀有“治国、平天下”抱负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风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辞藻华丽,比较有文采】官僚风气在学生队伍中恣意横行现象必须揪出“祸根”,全面“封杀”。【建议补充一句“官僚风气的横行使得校园不成校园,学生不成学生”,再接必须全面加以清除会更顺畅】

学生干部不是干部,学生干部还是学生。中山大学学生会公示中将两百多个学生干部岗位按三个层级进行划分,将学生会职务按国家行政类职位标注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干部是官”这一认识起到错误导向。学生干部重点不在“干部”。学生干部的内涵一是有干部身先士卒、乐于奉献的精神;二是坚守学生角色这一身份特征,切不可将学生组织负责人与“学生官”进行标榜,妄加头衔。【非常好,抓住了“学生干部”的应有之义,语言措辞较为有力】

高校是学术的圣堂,而不是官场的训练平台。高校环境应是以学术自由思想为主导的文化风气,而不应有利欲权势盛行的官僚风气。近年来,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教授“假论文”的消息,追究其因,无非评职称、求晋升等功利主义作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学生树立自身价值观、人生观。两所高校回应称是为综合测评学生发展而设定的参照,但此种标榜权力与等级的测评不免欠妥。与此同时,近年学生干部可优先获得推免保研、入党、出国留学等或明或暗的规定也在高校存在,这也给了学生干部们优越感,也更易趾高气昂尽显官威。【结合社会现象对高校以及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刻的分析,很好地服务了论点】

作为青年学生应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树立正确价值观,做“大学”之人。青年学生应积极利用高校优越平台,充实自己学识,开拓学术眼界,筑牢人生根基。青年学生应是自由讨论、思想开放,有鸿鹄之志的群体。倘若自由与平等思想“死”在青年学生中,国将不国,衰亡日见!

这正是:官僚陈腐学生会,挥斥方遒无人问。若得清风再发展,还须官威全不在。【是否改为“全不见”更好,“见”又通“现”,也很符合你的诗歌性语言特征】

实务点评:

1、思想较为深刻,论述有理有据

2、语言质量较高,节奏感和可读性很强

3、逻辑清晰,结构完整

综合打分:90分

经过前几次的评论训练,此次的新闻评论,大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次评论涉及的话题与当代大学生及其所处的校园环境紧密相关。这样的话题写起来,并不陌生。每位同学都能够谈出自己的一些观点、看法。在大的主题把握上,没有出现什么偏差。但是论述的深刻性、逻辑的完整性上,此次的评论作业中大多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考场上拿到一个我们自己很熟悉的话题时,容易兴奋,可能会出现拿起笔就写的冲动。但是,越是熟悉的话题,反而容易陷入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从最了解的方面去写,不做延展。这样是一种很安全的方式,但是往往不出彩,泯然众人。在平时的实务操练中,要注意积累各种不同的话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这次的新闻事件,主流媒体都就其发表了一些评论。建议各位考研的学弟妹们可以参考学习。今天、明天、每一天都要继续加油鸭

最后给大家提供一篇范文,同学们对比自己的练习,对比总结~

6
莫让“学生官”进入校园

标题简要说明观点,态度鲜明

近日,高校“官僚主义”之风在网上引发热议。先是中山大学学生会的“部长级”职位,后是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某社团中高年级学生批评低年级学生直接“@”社团主席。这些事例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目前很多高校社团组织的路“走偏了”,大学学生会应是学生锻炼能力的地方,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但是不宜退化走“官僚主义”道路。

【准确把握材料,将具体案例归纳成社会现象,精炼地介绍之后引入主题,与标题相呼应.】

学生会明确岗位、职责,实则利于锻炼学生的能力与责任担当,是为未来走入职场做准备。大学生活与社会生活最为接近与相似,学生会是学生们进行自主管理的平台,而且学生会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利于不同岗位上的学生明确自己的任务与职责,进而为自己和组织负责。正如进入职场的学生,也会处于不同的岗位,有自己负责的事情与任务。只有明确的知道自己的岗位与职责,才能将工作顺利的开展,整个组织、社会才会正常的运转。

但是,职责明确、层级分明并不意味着走“官僚主义”道路,“学生官”丢失了学生该有的样子,反而违背了大学精神。正如中山大学学生会特别标明的“正部长级”和“副部长级”的职位,这就是对明确岗位和职责的歪曲理解,可能出发点是好的,是想让大家更加了解这一岗位,但是将官场的那一套说辞运用到学生身上未免有些过分。学生就应该有学生的样子,就应该有纯真的校园生活,这样模仿大人的样子反而不符合学生的定位。

【具体分析明确岗位职责与走“官僚主义”道路的区别,紧扣主题】

正所谓“少年兴则国家兴,少年强则国家强”,大学生是未来的希望,需要的是呵护与守望。学校应该积极引导学生,把他们教育为有活力、有定力、朝气蓬勃的学子,而不是老气横秋、费力模仿大人的样子。只有这样,当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纷繁复杂的社会的时候,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能力,而不至于迷失自己。

【总结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说明教育的目标,首尾呼应,再一次重申观点】

第18期实务作业:

根据以下材料,写一篇600字的消息:

作业请于10月31日(下周三)晚24:00前发至邮箱:dianping@muduoedu.com。

安安学姐将会从中精选出5篇作业,在周四的「实务集训」微信上公布,且附上详细评阅,大家可对照自己所写作业,学习优点,查找不足,共同进步。

赶快发来作业吧!

【实务材料】:

一南一北的两份判决,让稻香村的“南北之争”引起了外界注意。

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北京稻香村食品公司侵害了苏州稻香村食品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115万元。

仅仅一个月前,北京稻香村在北京起诉苏州稻香村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是,要求苏州稻香村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粽子、月饼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3000万元。

北京稻香村在北京法院赢了,苏州稻香村在苏州法院赢了。怎么回事?

针对在苏州的败诉,北京稻香村公司方面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会继续上诉,“这只是一审结果,还没有到尘埃落定的时刻。”

对于在北京的败诉,苏州稻香村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刘志勇则表示:“已依法提起上诉,以捍卫自身权利。”

“稻香村”,驰名已久的老字号。

苏州稻香村创立于清代乾隆皇帝主政时的177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据《清末商务史料(上)》《苏州工商各业公所的兴废》等资料记载,稻香村茶食糖果公司、稻香村茶食店在清光绪年间、民国期间也均开设过,中间虽经历几次更名,但刘志勇强调,苏州稻香村的传承人、技艺等一脉相承,未曾中断。

北京稻香村的历史有两种说法。按照其官网所述,北京稻香村诞生于光绪年间,公元1895年。当时,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门观音寺创建“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后来因多种原因在1926年关张,但稻香村在北京开创的南味食品派系传承下来,1984年,这个派系的第五代传人刘振英筹建了北京稻香村。

苏州稻香村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另一种说法是,1984年刘振英创立的北京稻香村和清末民初的北京“稻香村南货店”没有任何传承关系。因为,“稻香村南货店”关张时,刘振英才5岁,不可能在那里工作,其传承人、技艺等都不存在传承关系,完全是一家“新店”。这一点,苏州稻香村经常用在法庭上反驳北京稻香村。

可以确定的事实是,南北两家稻香村并无特殊渊源。

改革开放之后,两家稻香村均进入公司制经营时期。1980年,苏州稻香村食品厂成立,北京稻香村公司成立于1984年。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国内出台了《商标法》。

此次引起注意的两个案件,就主要围绕注册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3个商标展开。其中,第184905号、第352997号商标为苏稻公司拥有,第1011610号商标归属于北稻公司。

三个商标的主体均为“稻香村”文字标识,虽然字体不同。

也就是说,两家稻香村都拥有“稻香村”相关商标,区别在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苏州稻香村所持有的两个注册商标分别于1983年和1989年获准注册,图案相同,区别就在于核准使用的范围。一个注册在饼干上,一个注册在果子面包、糕点上,都属于中国商标第3006群组。

属于北京稻香村的第1011610号商标于1997年获准注册,注册在馅饼、烘馅饼(意大利式)、饺子、年糕等商品上,分属中国商标第3007群组,核定使用范围不包括“糕点”商品。

此次,两份判决的分歧就在“糕点”这一类别上。

苏稻指出,北稻在糕点类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标识以及在上述包装所标注的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稻香村”文字,侵犯了自身的商标专用权。

北稻公司则强调,苏稻持有的第352997号商标是1989年注册的,但北稻公司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样在苏稻之前。“北稻公司是北京稻香村老字号的传承者,其使用‘稻香村’的商标标识是对老字号的使用,使用‘稻香村’有合法的使用来源。”

此外,北稻公司认为,被控侵权的商标标识与苏稻公司的商标存在较大差异,长期各自使用已经形成地域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认为,注册商标专用权分为排他权和自用权两部分,通常情况下前者范围大于后者,前者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但后者仅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北稻第1011610号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不包括糕点商品。这成为北稻败诉的主要原因。

而在北稻诉苏稻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的一份行政裁定书(被称为“85号文”),以证实商标第3006群组的“饼干、面包、糕点”等商品与第3007群组的“煎饼、八宝饭、豆沙”等商品在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密切关联,构成类似商品。因此,苏稻公司被判侵权。

在苏州的法庭上,北京稻香村公司同样将“85号文”作为证据提交。但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的审理重点是苏稻公司主张权利的两个注册商标的排他权问题。“85号文”当时是对另一商标注册问题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也是针对稻香村“南北之争”作出的。

2006年,苏州稻香村在“糕点、面包、饼干”等第3006群组商品上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于2009年核准通过。后来,北京稻香村方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了复议,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复议,认为扇形商标与北稻的1011610号商标“近似”,不予核准注册。因此,苏州稻香村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北稻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给出行政裁定,苏州稻香村的扇形商标不予通过。

此后,苏稻与北稻的商标纠纷不断。

虽然苏州稻香村持有的“稻香村”商标在前,但北稻1997年注册“稻香村”商标时,并未接到异议。苏稻方面解释,当时双方市场不重叠,商标意识也不够,甚至有“一块把稻香村做出来”的想法。

两个“稻香村”确实都“做出来”了。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分别于1993年和2006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3年,苏稻的“稻香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次年,北稻也获得了这项认定。

为了能在“糕点”类别上使用“稻香村”标识,北稻公司还从苏稻公司获得过授权——苏稻分别于2003年及2008年两次授权北稻使用第352997号商标。

“作为被授权人反诉授权人侵权,我们认为不可思议。希望大家能够尊重历史、尊重商标法律的规定。”苏州稻香村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刘志勇对记者说。

为了打破“稻香村”商标在“糕点”类产品上的使用限制,北稻公司还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在糕点类别成功注册了第10521539号“三禾”商标和第13907103号“北京稻香村”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原则,在后申请的商标若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务上,在后申请的商标不予注册。此前,糕点类目已有苏稻公司“稻香村”商标。

目前,苏稻针对糕点类“北京稻香村”商标也已向法院提起无效申请,案件正在审理中。

对于两份判决,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也很困惑,“北京法院和苏州法院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应该是基于同一段事实,但是为什么两地法官在同一段事实中间取了不同的情节?”

宁立志认为,稻香村之争,法院应该更加全面、更加完整地来面对,理清它们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以事实为依据”。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认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苏稻和北稻商标存在多重纠葛,法律又必须给双方划边界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国家商标局核准在哪个上面就在哪个上面使用。”

他说,为了避免侵权,双方可以在各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苏稻、北稻仍继续主张“老字号”、未注册商标等其他标识的权益,应提交充分的证据,交由法院清楚界定、划分边界。

黄武双对记者指出,目前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或改变标识使用注册商标的案例较多,在涉嫌侵权人没有在先使用、先用权等其他正当、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定构成侵权,并要求各自规范使用。

但对于“稻香村”“解百纳”“王老吉”这类老字号近年来出现的纠纷,鉴于其复杂的历史脉络,往往判决情况也较为复杂,黄武双认为,判决的关键就是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权益边界。他认为,既有法律规则足以解决双方的纠纷。

但迄今为止,法律还没能在“稻香村之争”上做到这一点——此次,假如北京、苏州的两份法院判决书均生效,尽管市场上存在两大“稻香村”,顾客可能再也买不到“稻香村”糕点。按照判决,双方的糕点都分别被判令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

2019【实务集训】精华目录:

编辑 |lily学姐

策划 | 安安学姐

主编 | Duty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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