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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伟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
摘要:通过培育多元化的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使全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关键词:培育;产业;主体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6)030-0004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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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实施办法。推广放大优质水 稻、蔬菜等产业联合体经验做法,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牵 头组织农业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农机作业公司、专业大户等成立 多产业、多类型的产业联盟 ( 产业联合体 ),支持联盟成员通过信 贷担保、融资拆借、产业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品牌培育、 产品营销等,实现一体化生产经营。到 2020 年,全区产业联盟发 展到 20 家,实现“1+4”特色产业全覆盖。 五、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 户”等方式,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 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支持 龙头企业通过承贷承还、信贷担保等方式,帮助订单农户建设标准 化种养基地,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开展农资采购、农机作 业、生产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等服务。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 任意识,鼓励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龙头企业、工商企业优先聘用 流转土地农户,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修订完 善《农业产业化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将吸收农民工就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带动农户规模和效果等情 况作为监测认定的重要指标。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将 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作为财政项目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 六、积极发展股份合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 年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 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区每 1 个县 ( 市、区 ) 选择 1 个—2 个村开展 集体资产权能改革试点,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增加农民财 产性收入;依托县 ( 市、区 ) 政务服务中心和乡 ( 镇 ) 民生服务中 心,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范围,力争 5 年内实现全区县 ( 市、区 ) 及重点乡 ( 镇 ) 全覆盖,为农户产权交易创造条件、搭建 平台。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推进 形成“保底股金 + 按股分红 + 打工收入”的农民增收新模式。 七、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 等计价方式。加强对工商资本租用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工商 资本租用农地上限控制制度,灌区各县 ( 市、区 ) 租用农地上限控 制在 5000 亩以内,山区 9 县 ( 区 ) 租用农地上限控制在 10000 亩 以内;工商资本租用农地面积占县 ( 市、区 ) 行政区域内承包耕地 总面积的比例应控制在 20% 以内,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 < 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 > 的 通知》精神,健全工商资本租用农地审查审核制度和风险保障金 制度,工商资本租用农地应先付租金、后用地,当年流转费全兑 现,并按下一年度土地流转租金的 10%—30% 给村集体缴纳风险 保证金。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一次性流转 1000 亩以内的, 由乡 ( 镇 ) 备案;超过 1000 亩的, 由所在乡 ( 镇 ) 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国家、各
类涉农项目。通过贷款贴息、实物租赁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民专业
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每年选择 2 个
县开展农业项目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落实好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
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
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和星级家庭农场评定,对示范社、星
级场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每年新增农
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 300 家,新增自治区级示范社、四星级
家庭农场各 60 家,通过 5 年的努力,全区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达到 6500 家,家庭农场达到 3000 家,努力实现贫困村合作社全覆
盖。
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
引入市场机制,在各市、县 ( 区 ) 建立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加
工流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并给
予贷款贴息;鼓励龙头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债、资产
证券化、挂牌三板、四板市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率先在优质粮
食、草畜、蔬菜、枸杞、葡萄等产业中打造一批科技领先、品牌响
亮、年销售收入过 10 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支持龙头企业在
农村产业融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前延伸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
种养基地,向后延伸建设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发展电子商务
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支
持龙头企业发展。以深化农垦、农林科学院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
土地、技术、管理等优势,推进垦地、院企合作共建,带动农村产
业融合发展。到 2020 年,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 380 家。
三、发挥供销社综合服务优势
以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契机,发挥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
司的作用,进一步深化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依托
基层供销社及各类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到
2020 年新建数量达到 20 个。创新农产品流通经营服务,积极推进
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城市社区生鲜超市等零售
终端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平
台,加快市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打造网上
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继续在有条件的合作社 ( 联合社 ) 开展资金互
助业务试点工作,稳步扩大资金互助试点范围。指导市县联合社推
进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 联合社 ) 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探
索开展资金互助担保、农业互助保险等业务,不断拓展合作金融服
务领域。
四、促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协会发展
继续推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两组一会”( 行政指导组、技术
服务组、产业协会 ) 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
办公厅印发 < 关于促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
通知》精神,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拓宽协会工作职能,进一步建立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协会有偿服务制度,启动开展农产品市场信息
发布、产品推介、信用评估、人员培训等职能转移到产业协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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