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为南京丰国轮胎有限公司。
7月2日,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资产可供清偿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截至2018年12月,丰国轮胎所有者权益为14962.95元,资金为335562.69元。
2019年8月20日,这家公司被法院裁定,保全财产660145.09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符合破产清算受理的条件。
故法院裁定,受理丰国轮胎破产清算的申请。
据了解,南京丰国轮胎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册地位于南京市玄武区。
其经营范围,包括轮胎、润滑油、机油、汽车配件的销售等。
近几年,该公司陷入金融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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