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00581.SZ)公布,于2022年10月7日,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防城港市财政局及防城港津西已订立协议(该“解除协议”),根据该解除协议,投资协议已被解除,而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及防城港市财政局已同意向津西钢铁退还人民币5亿元的土地收购可退还按金以及约人民币1420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并按以下方式以现金支付:
(1)人民币1.5亿元须于该解除协议生效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支付;
(2)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7月1日前支付;
(3)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及
(4)余款须于2024年7月1日前支付。
据料道此前报道,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发布公告,2021年11月23日,公司间接附属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即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人民币35亿元,惟须受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
截至2022年10月7日收盘,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报收于1.29元,下跌1.53%,换手率0.0%,成交量15.6万股,成交额20.04万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中国东方集团港股市值48.77亿港元,在钢铁行业中排名第2。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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