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税额转出) 28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8000 [例] 某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104000元,并已做相关会计处理。 经税务机关审核,该批货物因出口退税单证电子信息核对不符,暂不予退税。 以后信息陆续到达,经税务机关审核,实际准予退税93600元,与原申报退税数相差10400元。企业应调整差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4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0400 一般未按规定退税期限申报,又未补办延期申请的情况下,丧失退税机会,可将未退的增值税税款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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