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要怎么选择跟谁生活?也就是抚养权属于谁?诉讼离婚过程中,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要征求孩子的意愿。这时候孩子的意愿会被法庭询问作为判决抚养权的依据。说实话,虽然表面说是孩子的意愿,但是作为父母早已在私下里将功夫做足,都希望孩子能按照自己这一方的利益来表示到底愿意跟谁。不愿意养孩子的,就想教着孩子让孩子说愿意跟对方生活,愿意养孩子的就想让孩子说跟自己。
赵律师的建议是:孩子跟着谁合适,其实是很主观的问题,要看到底尊重父母的意愿还是尊重孩子的利益,如果是真心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我觉得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谁的经济状况比较稳定、良好;
第二,谁的时间比较充裕可以给孩子多一点的陪伴;
第三,谁的生活恶习少,给孩子的坏的影响少;
第四,谁情绪平和有更好的教育理念,遇到教育危机时能够给孩子更好的指引;
第五,谁能够清醒理智的让孩子理解父母离婚其实不等于孩子的失败,帮助孩子保持或者建立自信心,可以阳光的面对生活;
最后,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面临再婚甚至再育后,谁更善于协调家庭关系,不会让孩子感受到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带来的创伤?
以上是如果真的要为孩子好需要面临的问题,当然也可以说作为要离婚的父母应该学习和关注的一些问题。
那么第二个角度是,如果从父母的利益出发,该怎么教孩子选择?这个不太需要赵律师回答,因为为自己利益考虑的父母无论怎么选,都有可能会把刚才那几条根本不当回事,既然根本不在意对孩子的爱,那就想怎么选就怎么选,根本不需要别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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