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中国人1号 时间:2018-05-12 15:50:42
一、采购方母公司的应付票据到期付款,对应的现金流量为“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销售方子公司并没有发生现金流量,其如何抵销。
二、采购方母公司开具了信用证,销售方子公司用信用证抵押融资,其现金流量否要抵销;当信用证到期,采购方母公司支付货款,则现金流量又如何抵销。
回答人:chenyiwei
1、两者的现金流量应当对等。一般勇票据背书结算的,双方均不计入现金流量表正表,不应出现单方挂账情况。2、信用证抵押融资应列入“借款收到的现金”。当信用证到期,采购方母公司支付货款,则双方分别列作销售收现和采购付现,在合并报表中正常抵销。如果母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银行的,则母公司个别报表中仍为采购付现,子公司无现金流量,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体现为偿还借款。
提问人:心海拂清风 时间:2018-05-13 06:34:53
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了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合并层面需要把该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冲回去吧,从合并层面视角来看就是母公司的保证借款吧?实际发生赔偿的时候作为归还借款处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提供担保可以冲回;但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就有不同。
提问人:中国人1号 时间:2018-05-14 13:33:16
陈版你好: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母公司开具,开具及支付时没有现金流量,当票据到期时,母公司支付时对应的现金流量是“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这个时候现金流量是不对应的
回答人:chenyiwei
不管如何,因为该销售是合并报表层面已抵销的母子公司之间内部销售,所以合并报表层面的对外现金流只能反映为取得借款和偿还借款。
来源:视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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