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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毛一鹭7:巡按江南漕政

毛一鹭巡按江南漕政

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十月,毛一鹭服阙(守丧期满),起视漕政,巡按江南,辖七省漕运,前后三年。

《明实录》记载:十月壬戌,差御史毛一鹭巡漕。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毛一鹭上疏议漕政六事。

《明实录》记载:十一月辛卯,直隶巡按毛一鹭言,转饷事竣,敬佐末议六事,一议缺船之速造,二议造船之定式,三议军器之护防,四议水柜之清查,五议卫河之疏浚,六议白粮之帮船。章下户部。

万历四十八年庚申(1620)(泰昌元年),毛一鹭陈漕河三事。

《明实录》记载:工部覆巡漕御史毛一鹭所陈漕河三事,一泇河之完工当议,一水柜之清查当议,一卫河之疏浚当议。

旧时朝廷及军事钱粮多通过水路转运,特别是通过大运河转运,这就是漕运,是后勤保障的支柱。

毛一鹭起视漕政,可以说是临危受命。据何三畏、许誉卿关于毛一鹭的传记,当时漕之废驰已久,旱魃为虐,淮济如涸,膠艘不得前,转运维艰。又值辽左匪茹,军兴旁午,人情惶遽。

这个时期,东北的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大金”(后金)。万历四十六年,率军进攻抚顺,军情危急。然而,天气大旱,河道缺水,加之长期忽视疏浚,水运不通。毛一鹭上任后,不得不亲自组织军民疏通沿途河道和运河,同时合理调度船只,将钱粮顺利运往京师,做到“无千里转饷之虞”。

何三畏《传》载,公有漕事三疏,苦心调剂。《明实录》提到了二疏即议六事、陈三事。

泰昌元年九月(万历四十八年),神宗分别给广东道监察御史毛一鹭夫妇及父母敕命一道。敕命称:揽辔风清百粤,而含恤言归,几神消于楚泽。漕储霜肃三军,而膠舟尽济,赖力引乎卫泉。遂有便宜之陈,允为不刊之令。盖鬼方不靖,既移孝以为忠,乃王国多虞,每遇事而矢直,可谓真御史矣。兹以岁阅,仍授尔阶文林郎,改锡敕命寻令尔督学南畿。此敕命高度肯定了毛一鹭巡按贵州、漕政的功绩,称毛一鹭为“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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