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出嫁的女儿,是否享有继承权?过继的子女、媳妇、女婿这些人,是否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继承权。其中: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的父母包括: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除以上继承人之外,还有几例外:
1、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 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 不是继承人,但是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
4、 不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对这两种人,虽无继承权,但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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