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执法参考 |行政处罚法的主要时限规定

01
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02
办案时限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03
送    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04
听    证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05
罚    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来源:行政处罚那些事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长按关注发现精彩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法》中的时限规定梳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程序案件工作流程
卫生行政处罚有关时限点
申请非诉强制执行期限如何确定?
行政处罚的罚款怎么交?
城管专业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