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民间借贷必须注意的八个问题

【导读】“欠钱的才是大爷”、“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我们经常能听到类似的说法。现实生活中,好心借钱给别人,而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删除联系方式,从此查无此无人,不仅失去了金钱,更失去了朋友。但有些时候,碍于情面,我们又不得不借钱给亲戚、朋友,借钱之前应当注意什么?如何才能尽快拿回自己的钱?笔者根据多年实务经验,总结了民间借贷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借款用途要合法

借款前应当询问对方借款的用途,如果可以,出借人应在借条上写明借款用途或者借款人应承诺不将该笔款项用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的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具体而言,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二、最好获取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民间借贷一般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即便如此,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最好能留存一张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即便不方便留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也要争取获得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方能立案。司法实践中,如被告是自然人则需要在起诉时提交该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完整清晰的身份证照片)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除此以外的其他材料一般均无法立案。而只有知晓借款人准确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才能通过律师到公安机关调取出被告的身份信息,否则很可能连诉讼的第一步都无法完成。

三、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出借人不得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将影响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认定,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后,仍主张按借款凭证记载的本金偿还借款及利息的,法院将以实际出借金额计算本金及利息。

四、利率应当明确

民间借贷利率可由借贷双方自行约定,但约定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无息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五、借条必须留有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六、尽量以银行转账方式出借,不要现金交付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出借人易取得转账凭证,该凭证内容能清楚载明汇款方、收款方、转账时间及金额。该凭证经银行签章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可被法院作为认定汇款及收款这一事实的重要证据。如今微信、支付宝转账比较方便,但值得注意的是,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作为证据,相较于银行转帐凭证而言,具有较低的证明力。

慎用现金的方式给付,现金交付的最大缺点在于出借人很难获得有力证据证明出借这一事实。亲戚朋友之间借款,因情面等其他原因,打收条或收据的情形很少。

七、尽量避免委托第三方出借或收款情形

若出借过程中存在委托收付款情形,往往会出现如下问题:

1.若存在委托出借情形,需要证明谁是真正出借方,若是第三方不签署任何书面文件,不愿意配合作证,那么借款人收到的资金是否来源于出借人,就很难有效举证;

2.若存在委托收款情形,需要证明第三方收到的资金是否就是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以及借款人是否已经收到借款,若三方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文件固定事实,第三方基于与借款人的关系,也往往不会愿意配合出借方作证,出借人将会陷入被动局面。

八、转账须备注资金用途

转账凭证内容有备注一栏,出借人往往在转账时容易忽视。若是在转账时备注资金用途为出借款向某某某出借款等,能够有效区分该笔资金究竟是出借款还是还款或者属于其他性质资金。

若忽视备注资金用途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借款性质,在发生纠纷时,相对方往往会反驳该笔资金实质为项目投资款或因双方业务往来产生的收款或者偿还此前拖欠的款项等。这无疑加大了出借方维权难度。

【结语】

民间借贷一般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借款时碍于情面可能不会留下凭证,这也是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但是笔者想说,借钱本是好意,不要被所谓的面子所累,最后丢钱又伤心。借款前充分了解借款的潜在纠纷,在出借时就将风险排除,方能将自身风险将到最低。

FO直播预告

FO SCHOOL 埃孚欧出品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以案说法 | 双方多次互相转账情形下,如何认定借款金额?
民间借贷中如何确保及时收回借款?
民营企业纠纷解决与防范——融资纠纷之民间借贷·上篇(附借款合同核心条款示例、案例检索报告)
说说“借钱”的那些事儿
越秀 | ​律师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这样写借条才有保障
一个人欠了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只有一张借条,应该怎么办?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