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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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专门来教大家再审申请到底该如何写。我见过很多朋友自己写的再审申请,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了。
想要搞清楚再审申请书如何写,您首先要知道,法院裁判再审胜诉的条件是什么?您的再审申请满足了这些胜诉条件,那不自然就赢了吗?
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了,法院应当再审的十三种情形,法律依据我给大家附在视频的最后,有需要的朋友,记得看到最后截屏保存。
我给大家做个总结:
一、实体有问题;二、法律适用有错误;三、程序严重违法。
我们先来说实体有问题,主要是围绕证据问题,比如您有足以推翻原判
决的新证据;原判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等等。您要先对着自己原来一审、二审的裁判文书看看,法院判您输的主要理由有哪些,法院认定的哪些事实对您不利,这些对您不利的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据都对不对,是不是伪造的,等等。这样才能准确判断和总结出,您的原审判决是否属于实体有问题,在再审申请书中,是否要针对这部分写清楚。
其次,我们再来说法律适用有错误。这个很多朋友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法律适用指的是,原来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不是适用您的案件?有些条文是不是经过修改了?或者过期了?这些审查起来会涉及专业问题,建议您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一下。
最后是关于程序违法问题,这也是大家经常出问题的地方。很多朋友在找我做再审咨询的时候都会说,原审法院枉法裁判,原审法院哪儿哪儿做错了,开庭的时候不让我说话,我说的有些话没有给我记到笔录里,等等。甚至在再审申请书里,长篇大论这些内容。在这儿,我必须要负责人的告诉大家,这些都对于再审胜诉来说,真没什么用!千万别拿鸡毛当令箭!可以帮你赢得再审的程序错误,指的是重大程序问题,比如原来法院没给你发传票,缺席审理了;应当回避的法官,没有回避;再比如,您提了八项诉讼请求,原审法院只审了三个,其他的都遗漏了。至于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如果您有直接证据,当然是可以成为再审理由的,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您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
所以,朋友们,在你动笔写再审申请前,先打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对应着那十三项再审理由,看看自己到底属于哪条或者哪几条,确定好后,再结合自己原审中提交的证据和对方提交的证据,展开说理由。
再审申请书最忌讳的就是洋洋洒洒、长篇大论,这样做根本无法突出重点,没办法让再审法官聚焦到真正的争议焦点和真正可以帮助你获得再审胜诉的理由上。所以,在再审申请书中拒绝情绪性发泄,而是要结合证据就事论事,把您的重点理由摆出来,把可以对应的证据列出来,把依据的法律写出来。
行政案件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家可以自行查阅《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和第九十一条,行政诉讼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只有八项,比民事诉讼还少一些。
申请再审的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再审审的是原审裁判的错误,错误只有三类,实体的、程序的、法律适用的。先正确理解原审裁判,再将你的一堆道理做分类,按照法条一一对应,列好提纲,再开始着手写你的再审申请。这样写出来的再审申请书,一定比你想起啥写啥,越写越生气或者越写越委屈的再审申请书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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