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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和诉讼前,需要知道救济途径有哪些,稀里糊涂是对自己不负责

道理很简单。

容易被割韭菜,会遇到不可知的法律风险。

律师费除了部分案件有政府指导价以及部分案件不能风险代理之外,完全市场化运作,属于周瑜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的事情。压根没有合理不合理的说法。

笔者曾见过一起纠纷,6万元的买卖合同案件,律师向当事人收了1万元律师费,也曾见过一群律师事务所投标竞争某市某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投标价1元钱。

倘若按照政府出具的律师收费标准,这两起案件都不算一个正常合理的报价。前者明显过高,后者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扰乱市场,属于不正当低价竞争,应当由司法局以及律协给予一定的惩戒。

在刑事案件领域,当事人更愿意花上百万请律师,譬如著名的李天一案件,知名歌唱家李双江的儿子,当事人天价聘请了张起淮作为代理律师。

由此可见,法律服务行业的市场价格是混乱的。倘若当事人啥都不清楚,稀里糊涂,遇上非律师或者不专业的律师,很容易慌乱,慌乱之下很容易手足无措,在这种情况之下又特别容易做一些错误的事情。

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一些专业营销人员特别会制造焦虑,很容易让当事人觉得自己的案件委托律师十分必要,或者过度承诺,让当事人觉得自己的案件十拿九稳。

笔者经常遇见很多当事人要求给出胜诉概率,既然不让承诺就给出一个概率呗,60%、90%不就是一个数字嘛。作为专业律师而言,我是拒绝的。有些人听了爽,实则不然。

作为专业从事劳动争议将近十年的法律工作者,政策法律法规在更新在变化。接手一起案件后,都要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的详尽检索、案件证据与法律规定的来回研究。而且随着案件的进展,知悉了对方的证据或者裁判者的倾向性,当初制定的诉讼策略以及方向也会发展变化。一条路走到底的诉讼策略,结果很可能出现意外。

譬如对方不服裁决或判决,起诉或上诉,那么会更换另一个法官进行审理。而每个法官的思路、庭审风格以及价值观是不同的。可能产生截然相反的不同倾向性,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法官给出让其信服的诉讼策略以及理由,避免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最后,笔者在《你找的律师、遇上的法官,可能不懂法?》《法律依据很多,为何有时法官会视而不见?》文中提到,法官亦是普通人。虽然法律规定以及职业规范要求,必须居中裁判,但是判决结果往往仍会因自由裁量权受到主观价值的影响,另外专业水平以及地区法治化水平的参差不齐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综上,倘若当事人在面对纠纷的时候,自己需要向律师了解救济途径都有哪些,询问救济途径该如何使用,有哪些法律风险。

不应将事情完全托付于律师或指望法官当然的公正严明,而不顾法律风险。小心谨慎的寻求救济渠道,避免自己珍贵的权利丢失。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各类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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