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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评丨龙哥被“反杀”一事,检察官博们还是悠着点。。。

还是要奉劝下检察系统的官博们,关于昆山龙哥被反杀一事引出的“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讨论,还是不要盲目掺和为好。

至少在当地法院判决前,不要冒冒然使用官方微博或微信去发表些具有定义性、判断性的“法律意见”和“权威观点”,否则一旦公众受到影响形成强烈的倾向性意见,就很容易干扰后续的法院审判。

当然,这并不是反对检察官们以个人角度通过发表专业意见。

今早,我在朋友圈中刷到了一则“通州检察”发的微信文章《通检之声 |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从放出来的跟评互动情况看,通州检察院可能还没意识到这样一篇文章会干扰昆山当地法院涉此案的后续审判,带来许多麻烦。

昆山龙哥被“反杀一事闹得沸沸扬扬,网上发酵已持续数日,具体情况当地警方通报都有,网上讨论也相当充分,我就不再多言。

从舆情的角度,来给大家,尤其是检察系统的同志们,分析下为何我认为检察系统不宜在事件还没有审判前,就使用政务微博或微信等官方账号加入事件讨论。

【1】

“龙哥被反杀一事,舆论讨论最多的就是“于海明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作为外围外地的检察系统同僚,虽然在法律专业性上没有问题,但毕竟属于外围,对事件的线下信息掌握也仅停滞于网上传播和媒体报道,难免会存在线下信息了解和掌握的不充分、不全面。在这种信源不确定情况下得出的专业判断势必会存在一定的判断误差和专业误差,一旦后续当地法院因为更多证据、信息作出的审批结果与这些检察系统官博前期的观点判断存在一些方面的分歧,势必会让围观网民产生“公检法自我打脸”的舆论观感,反而容易自我折损公信力。

【2】

涉及司法领域的舆情,除了已经介入、加紧调查等回应必要社会关切外,一般在法院最终判决前,检察院、法院等官方微博微信网上发声时,应当尽量避免带有定义性、判断性、倾向性的判断和观点。官方平台具有天然的权威性,一旦官方渠道的评论、判断过于超前,就会引导广大围观网民产生“后续就应该这么判”的立场联想,进而在舆论中形成一种“势”。如果最终法院判断无法满足这种“势”,就会引发以抵触、对峙、对立为集中表现的次生舆情连锁反应,极易被一些营销账号、灰黑势力裹挟带入“偏离”“异化”等不良讨论轨道,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3】

龙哥被反杀,人人拍手称快,这是基于道德、情感得出的一致判断。然而,如果仅从法律角度出发,得出的判断可能并不具有道德层面的一致性,这会在公众心中造成强烈的情感差、观点差,本身就存在争论基础。而官方平台如果为蹭热点而冒然卷进这场争论漩涡,很容易成为舆论争论的台前标靶,引火上身。此案中,公安部门发声介入,是职责所在,是回应网民关切。而检察系统,尤其是非江苏昆山当地的检察系统官博冲在前,实在可免。

我敢断定,这事应该还会闹腾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当法院判决后,如果判决无法满足舆论的情绪需求,“死磕”律师、营销碰瓷账号一定会闻风而动,趁机捣乱。不信,咱走着瞧!

一杯咖啡   一堂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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