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解我的人,还以为我为了夸耀自己的名牌运动鞋,才如此地喜欢步行。实际上不是,我就是想走在春天里,想一想活在世上的美好。
这是我第一次穿名牌鞋,是儿子穿旧了的,样式不太新潮了,但我觉得挺好,就美滋滋地穿了。
我穿上这名牌鞋子,反而不会走路了,感觉像刘姥姥踩上了风火轮,东飘乎一下西晃悠一下。一段时间后,才慢慢适应了,的确比我经常穿的那些地摊货强,弹力足,省劲。
走在春天里,我春风得意,春心荡漾,不可一世,走的比平时端庄,步伐也威武雄壮。那艳媚的花,那攥劲的草,对着我统一微笑,还有那鸟,把羽毛洗的干净异常,对着我叫,这一切,我都懒得理睬,惟怕耽误了我去春天的良辰。
春天是一种彻悟,将全部的活力释放,让人行走其间神清气爽,格外豁然。有放风筝的人追着风跑,忘乎所以。我也不由停足,看那风筝的节节攀爬,拥有的向上的自由,投去慕羡的目光。
春天容纳太多的随意,包括自由的品格。走在春天里,脚步是自由自在的,风尘也自动避让,每一次抬高,都像是向着自由的圣地近了一些。
我走在舒展的河柳下,我走在整齐的石阶上,我走在渐次浓郁的春雨春风里,我在春天里走着,亢奋,甚至想把自己走失一次。
路上遇见熟人,问我去哪里?我说去春天里。去春天?他惊恐万状,疑惑地盯着我看。
我没搭理这种疑惑,我寻找的东西他永远不懂。有些人,虽然活在人世,却没有真正到过春天。
我一直走着,走了好久,春天太深,太远,我来不及歇息。
回到家,才明白今天实在是走累了,倒头就睡,做梦,梦见自己被桃花仙子的裙裾缠住,无处可逃。叮铃铃,叮铃铃,这该死的门铃,把我吵醒了。
恼怒,去开门,门外是两个打扮时髦的中年妇女,我问,你俩是干啥的?回答说种睫毛的。我这样浓眉大眼的人也需要这个?她俩连连道歉,说犯春困,把单元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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