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男子趁酒劲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这是不是强奸?
夫妻间发生性关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如果妻子不愿意,丈夫还是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这算不算强奸呢?大多数人认为,即使是夫妻,也不能强行发生关系,否则就是违法。可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很好,因为矛盾发生争吵,此时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这通常不会被认为强奸。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夫妻也会被认定为强奸,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件。30岁的阿伟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年轻漂亮、身材高挑的静静,两人恋爱一年后迈入婚姻的殿堂。可婚后,静静对阿伟的态度很不好,她一直觉得,自己嫁给阿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母亲说他家是拆迁户,嫁过去日子会过得很好,也能帮到娘家人。所以她在考虑再三后,放弃了爱情,选择了阿伟优渥的家庭条件,所以她才会对阿伟很是冷淡,两人甚至分床睡觉,阿伟多次的圆房请求都被拒绝,到了后来,静静一回家就进卧室,然后反锁卧室门,不让阿伟进来。面对静静的态度,阿伟心里也不好受,他自认为对静静掏心掏肺,对娘家也是竭尽所能的进行帮助,按道理,就算是块千年寒冰现在也该捂化了,可静静却这么对待自己。可之后,两人的关系不但没更进一步,静静居然搬了出去,直接跟阿伟分居,这哪里像是夫妻,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这天,两人因为分居的事情大吵了一架,静静当场提出离婚,阿伟不同意,静静就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法院却没判离,因为阿伟真的不想离婚,想和静静好好过日子。可静静却铁了心要离婚,在起诉的4个月后,阿伟和朋友在外面喝酒,局散了后,他又独自一人买醉,回想起静静对自己的种种行为,他越来越不甘心,一气之下跑到了静静家。
他本打算好好跟静静聊一聊离婚的事情,可静静出言不逊,多次辱骂阿伟,直言自己爱的就是阿伟的钱,不是他。阿伟一时间无法接受,他看着貌美的静静,内心涌起了冲动,于是借着酒劲,想强行和静静发生关系,孙静虽然反抗,两人力气相差悬殊,最终还是被阿伟得逞。做完后,阿伟就回到了家,可在第二天,警察就找上了门,原因就是静静报警,称自己被阿伟强奸。《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夫妻间的强奸有这样的认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女方提出离婚后强制发生性行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长期分居,有分居协议或证人证言的等。在以上情况下,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构成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到阿伟和静静的案件,就算两人是夫妻,阿伟的行为也构成了强奸罪,最终,阿伟被判有期徒刑3年。面对这样的结果,阿伟也是后悔不已,他是真的不知道,夫妻间也会存在强奸。静静自己也说,嫁给阿伟就是贪图阿伟的钱财,结婚一年后该得到的都得到了,所以提出了离婚。这点阿伟应该也早就发现,只是他不愿意承认,觉得将心比心也能以心换心,没想到没有爱的婚姻无论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爱。这种婚姻,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止损,不爱的人就分开,在离婚后用合理的方式要回自己的付出,而不应该强迫使用暴力。
说一千道一万,夫妻之间如果爱就请珍惜爱,如果不爱就果断分开,地球离开了谁都能转,要相信真正爱你的人还在后面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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