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小周出生于江西,是某县中医院里的一名护士。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在医院上班时,居然会遭到强奸,而对方还恬不知耻地向她索要赔偿。到了凌晨3点左右,另外一名同事跟她换班,她便到护士休息室眯一会儿。就在这个时候,一名男子走到五楼住院部,他看到护士休息室的门半开着,于是走了进去。此时,休息室只有小周一人,男子起了歹意,产生了侵犯小周的冲动。
可即便是摔下床,男子依旧没有放过小周,而是继续实施犯罪。小周一边挣扎一边让男子放开自己,还说可以把钱都给他,但男子并未停手。关键时刻,小周摸到了床边的小凳子,随即拿凳子朝着男子的头部砸去。男子被砸出血,恼羞成怒,对小周进行殴打,好在这个时候,护士刘某听到休息室的动静赶了过来。面对一个实施强奸的歹徒,她们也不敢抓人,只能离开休息室并报警,喊保安快些过来。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并调取了监控,结果却发现,该男子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患者或患者家属。
他半夜走进医院,鬼鬼祟祟地来到5楼住院部,然后走进了护士休息室。
好在该男子并没有戴口罩,监控拍得很是清晰,案发后的第3天,他就被警方抓获。
被抓时,他还反咬一口,说要告小周打伤自己,要向她索要医疗费,这简直是滑稽。
民警直接告诉他,小周是正当防卫,他告也是浪费时间!
经过调查,该男子姓朱,50岁,是本地人,父母已经去世,曾经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在出狱后,他成了无业游民,到处流浪,居无定所。
案发当晚,朱某是想在医院找个地方睡一觉,他的第一目标是没人的病房,可到了住院部才发现,没人的病房都上了锁。
就在他要离开时,看到了护士休息室,然后才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朱某一时脑热,意图侵犯小周,他终究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朱某违背小周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但他的犯罪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朱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他有前科情节,应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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