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越绒副教授 阮越绒建议,开展“疫苗护照”试点时,越南须制定针对部分入境者的检测机制。这意味着,入境者需满足以下2个条件,才能入境越南:一是持有完成2剂疫苗接种的护照或证明,二是核酸检测呈阴性。 “满足这2个条件的人员,将不需要进行14天的医学隔离”阮越绒补充建议道。 越南卫生部预防卫生局原局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高级顾问陈得夫(Trần Đắc Phu, nguyên Cục trưởng Y tế dự phòng, Cố vấn cao cấp Trung tâm đáp ứng khẩn cấp Sự kiện Y tế công cộng Bộ Y tế)表示,在全球各国积极准备发放和承认疫苗护照的同时,越南也应该有所准备。 据陈得夫称,目前越南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基础设施,用于跟踪已接种疫苗的人群并对其发放疫苗护照。有了该数据库系统,各部门可查询人员的接种历史和已接种人员的疾病史。同时,越南政府还需研究各国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以便与国际形成统一。陈得夫补充道,最方便的就是扫二维码。 陈得夫认为:“对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人群发放新冠疫苗护照和证明,是一项必要准备,便于日后越南公民出国或回国,既方便又能保障安全”。
对此,越南卫生部预防卫生局原局长阮辉俄(Nguyễn Huy Nga, nguyên Cục trưởng Y tế dự phòng)持谨慎态度,他表示目前科学研究显示,多种疫苗仍未达到绝对效果。 阮辉俄分析称:“初步研究的疫苗效果是基于理论,实际效果可能会因为接种技术而降低。因此,即便已接种人群传染他人的概率降低,但仍存在传染风险。” 据此,阮辉俄认为越南在实施疫苗护照之前,须再做进一步的科学研究。 目前,越南卫生部、信息传媒部和各大运营商正在努力建立并完善“疫苗护照”的相关技术系统,争取在2021年4月完成。指导委员会常委会明确指出,“疫苗护照”具体政策的制定,须以各品牌疫苗在各国的安全性和免疫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此制定相应的政策机制,在保障安全的同时,也能提供便利,从而实现“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