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扫描文末二维码可下载相关政策原文。
氢云链整理了本次北京示范城市群申报政策重点如下所示:
1、任务概况:示范总数1162台,政府公交订单不再担任主力
(1)总数过千,今年任务进度已过半。根据文件,推广计划总数为1162辆,其中350辆在两年内推广,其余812辆在2022年8月前推广完成,从上险量看今年的任务进度已经过半。
(2)货车为主,市场化为主。场景分为4类,分为长途货运、重型货运、城市物流、城市客运,货车共610辆,客车共552辆。货车中,12吨以上重卡数量为210辆,12吨以下的货运车辆达400辆。客车中,公交仅为212辆。北京地区的政府订单数量有限,更多依靠企业自身的市场能力。
2、申报方式:与上海相似而不同
(1)联合体申报,车企牵头。与上海类似,采取了“示范应用联合体”的方式,区别在于北京要求以“车企”为牵头单位,而上海以“燃料电池企业”作为牵头单位。
以车企牵头,有利于调动车企参与的积极性,更深地参与到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和推广过程,扭转以燃料电池企业为主的项目开展模式。
根据要求,北京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的构成为:由一家具备燃料电池汽车生产资质的整车制造企业牵头,联合一家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若干车辆运营企业和若干加氢站运营企业组成。也即至少4家企业组成。
(2)对企业注册地要求相对宽松。仅要求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应为北京本地注册企业,并不要求加氢站运营企业和车企是本地企业。
3、奖励方式:奖励不拖欠,地方补贴标准1:1执行
(1)核算周期。当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为一个核算年度。
(2)拨付时间及方式。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资金在中央奖励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在每个核算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拨付。补贴直接发放给车企、车辆运营企业及加氢站运营企业。
(3)推广补贴。车辆推广按1:1补贴,车企需按照扣除车辆推广奖励资金的价格销售。若示范期内车辆里程不满3万公里,补贴将全额追回。这意味着车辆补贴可能不像纯电动汽车时期一拖拖几年。
(4)运营补贴。对轻型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客车),分别按照0.3万元/万公里、1万元/万公里的标准给予运营奖励。(第一年度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0.75万公里,此后年度每年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每个核算年度单车里程奖励上限为6万公里,超出部分可结转至后续年度。
(5)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办发〔2020〕257号)执行。
(6)关键零部件创新奖励。按中央奖励标准1:1执行。
4、乘用车与政府订单类车型不纳入补贴范围
(1)乘用车不纳入地方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暂不列入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支持范围。
(2)政府订单不纳入奖励。燃料电池环卫车、燃料电池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不享受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
5、车辆推广补贴标准
各类车型补贴金额见下表。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