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Taxation News
1.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
2.欧盟委员会拟将发布实施全球税改“双支柱”方案指令提案
3.盟委员会发布《实施全球最低公司税指令》提案
4.爱沙尼亚表示快速实施全球最低税协议不现实
5.西班牙颁布《2022年预算法》规定实施15%最低企业所得税
1.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
2021年12月20日,经合组织(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the Digitalisation of the Economy:Global Anti-Base Erosion Model Rules (Pillar Two),以下简称《支柱二立法模板》),就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其全球运营的每个辖区经营产生的所得支付最低水平的税款,明确了规则相关要素的具体设计。内容分10章,具体包括:规则的适用范围;(低于15%有效税率的)补税义务人和补税金额;计算有效税率的要素;汇总确定一个辖区内的有效税率及补税金额;有关收购、处置和合资企业的特别规定;对某些税收中性制度和其他分配税制的适用规则;征管规则,包括信息报告要求以及安全港的适用;过渡规则;相关的定义术语等。(税务总局、IBFD、OECD)
注:《支柱二立法模板》由包容性框架所有成员国辖区的代表共同制定,并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获得通过,是细化和落实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的重要成果,也是各国立法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简称GloBE)规则的重要基础。下一步,OECD将继续制定支柱二立法模板注释,对支柱二立法模板各条款进行详细的解释,以帮助各国、各界更好理解和实施GloBE规则。《支柱二立法模板》链接:
中文版: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24/c5171595/5171595/files/%E3%80%8A%E5%BA%94%E5%AF%B9%E7%BB%8F%E6%B5%8E%E6%95%B0%E5%AD%97%E5%8C%96%E7%A8%8E%E6%94%B6%E6%8C%91%E6%88%98%E2%80%94%E2%80%94%E6%94%AF%E6%9F%B1%E4%BA%8C%E5%85%A8%E7%90%83%E5%8F%8D%E7%A8%8E%E5%9F%BA%E4%BE%B5%E8%9A%80%E8%A7%84%E5%88%99%E7%AB%8B%E6%B3%95%E6%A8%A1%E6%9D%BF%E3%80%8B%EF%BC%88%E4%B8%AD%E6%96%87%E7%BF%BB%E8%AF%91%E7%89%88%EF%BC%89.pdf
英文版:
https://www.oecd.org/tax/beps/tax-challenges-arising-from-the-digitalisation-of-the-economy-global-anti-base-erosion-model-rules-pillar-two.pdf
2.欧盟委员会拟将发布实施全球税改“双支柱”方案指令提案
2021 年 12 月 14 日,欧盟委员会(EC)公布了委员会未来几个月会议的暂定议程。其中,计划分别于2021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发布“关于实施OECD全球最低有效税(第二支柱)协议(指令)”、“关于实施OECD全球征税权重新分配(第一支柱)协议(指令)”的提案。(IBFD)
注:上述举措的最初动议是在2021年5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整理会提交的通讯——《(欧盟)21世纪企业税收》中提出来的。10月初EC表示将在2022年提出双支柱指令(参见【每日税讯130(总970)】(2021-10-14))。
3.盟委员会发布《实施全球最低公司税指令》提案
2021 年 12 月 22 日,欧盟委员会(EC)按计划如期(见上条)发布《实施全球最低公司税指令》(支柱二指令)提案,以确保欧盟的大型集团在其经营所在的每个税收管辖区缴纳最低税。该提案规定,对于每年总营业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且母公司或子公司位于欧盟成员国的国内集团和国际集团,最低有效税率为 15%。支柱二指令提案反映和实施了2021年10月OECD/G20包容性框架137个成员同意的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第二支柱方案,包括支柱二的核心规则全球反税基侵蚀 (GloBE) 规则及其排除规则。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欧盟的支柱二指令提案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大型跨国集团公司,还包括达到标准的大型国内集团公司。(EC、IBFD)
注1:指令提案的通过需要欧盟成员国理事会的一致同意。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都支持支柱二国际协议,但塞浦路斯除外,它不是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另需要征询欧洲议会和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注2:EC公布的指令提案的原文标题为Proposal for a COUNCIL DIRECTIVE on ensuring a global minimum level of taxation for multinational groups in the Union(直译为:《关于〈确保欧盟跨国集团全球最低税收水平的理事会指令〉提案》)。该指令提案原文链接: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system/files/2021-12/COM_2021_823_1_EN_ACT_part1_v11.pdf
注3:该指令提案是在OECD发布《支柱二立法模版》(见上面第1条)后的第二天,有的认为这是欧盟对落实OECD《支柱二立法模版》的“快速”响应。个人以为,这或许有些巧合,因为欧盟早就有计划要制定落实“双支柱”的指令,并在12月14日已确定将于22日公布指令提案(见上条)。
4.爱沙尼亚表示快速实施全球最低税协议不现实
2021 年 12 月 24 日,彭博报导称,针对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实施全球最低公司税指令》提案(见上条)并计划于2023年付诸实施,爱沙尼亚警告称,鉴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如此快速实施15%全球最低税“几乎是不可能的”。(Bloomberg tax)
5.西班牙颁布《2022年预算法》规定实施15%最低企业所得税
2021 年 12 月 28 日,西班牙官方公报颁布第 22/2021 号法律《2022年预算法》,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2022年预算法规定,一般税率为25%的企业,其应纳税额(定义为作相应抵扣后的应纳税额总额)不能低于最低应纳税额。最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为:在扣除前几年的负税基并按某些准备金进行调整后的税基,乘以15%的最低税率。最低应纳税额通常适用于所有合并的公司集团(Consolidated groups of companies)以及在纳税期开始之日前 12 个月内年净营业额至少为 2000 万欧元的独立公司。最低企业所得税也适用于通过常设机构在西班牙产生收入的非居民纳税人。(IBFD)
注:《2022年预算法》文本(西班牙语)链接:
https://www.boe.es/boe/dias/2021/12/29/pdfs/BOE-A-2021-21653.pdf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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