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每日税讯03(总1008)】(2022-01-09)
Daily Taxation News
财政部发布多项涉税公告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新调整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公布
1.法国2022年公司所得税税率统一降至25%
2.意大利实施新的专利盒制度
3.马来西亚发布更新版研发支出税前特别扣除指南
4.德国2021年12月通胀率5.3%全年平均3.1%
5.欧元区2021年12月通胀率达5.0%再创新高
特别推送1 财政部发布多项涉税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1]第 37 号)、《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税公告[2021]第41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1]第42号)、《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1]第43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10号)等五个涉税公告。其中:
37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这两项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41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42、43号公告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一并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10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全文链接: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12/P020220105362116232140.pdf
特别推送2: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新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务公告[2021]第40号),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下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一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三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注:40号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71843/content.html
特别推送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公布
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总令[2021]第54号),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54号令是对原《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税总公告[2018]第54号)进行的修订并更名。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1)增加对失信主体个人信息的保护;(2)明确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把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以上,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以上;把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涉税当事人,以及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等四类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3)明确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的相关规定。(4)增加确定失信主体和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的时限规定。(5)增加不予公开失信主体的情形。(6)进一步规范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信息。明确只公布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责任人,不再公布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7)明确规定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条件及其应提交的材料。(8)严格提前停止公布的审批程序,并增加不予提前停止公布的情形。明确对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和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偷逃骗抗、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罚的,不予提前停止公布。(8)增加信用培训的规定等。
注:2018年54号公告是在2014年税务总局制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经2016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而成。新的54号令全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1862/content.html
1.法国2022年公司所得税税率统一降至25%
2021 年 12 月 30 日,法国官方公报颁布《2022年财政法》(第 2021-1900 号法律),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2022年财政法》并未对此前的财政法规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下调计划进行修正,因此确认并最终确定,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企业的公司所得税普通税率统一降为 25%。同样,支付给非居民公司的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税率也降至 25%。(IBFD)
注:根据《2018年财政法》《2020年财政法》的规定,法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从2018年开始分步下调,其中:2021年,普通公司的税率统一从28%降至26.5%,大型公司从28%、31%两档统一降至27.5%;2022年普通公司和大型公司的税率都统一降至25%(详见下表)。
纳税人
年所得
(万欧元)
公司所得税税率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普通
公司
(0,50]
28%
28%
28%
26.5%
25%
(50,50+]
33.33%
31%
大型
公司
(0,50]
28%
28%
28%
27.5%
(50,50+]
33.33%
33.33%
31%
*小型公司年应税所得不超过38120欧元的部分,适用15%优惠税率,超过的部分同普通公司。
2.意大利实施新的专利盒制度
2021 年 12 月 20 日,意大利第 301 号官方公报颁布2021年12月17日获批准的第215号法律。该法律是议会将提供紧急经济措施和税收措施的第 146/2021 号法令(Law Decree)修订转换而来,其中全面修订了专利盒制度。意大利居民企业,或与意大利签订了有效的税收协定并允许有效交换信息的国家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实施新的专利盒制度,一旦选择以后,5年内不能更改。新专利盒制度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合格研发费用可以在公司所得税(IRES)和地区生产活动税(IRAP)中按190%的比例在税前计算扣除。合格的研发费用是指与受版权保护的软件、专利、商标、设计和模型、流程、配方和专有技术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由纳税人直接或间接用于开展其业务活动。选择新专利盒制度的纳税人,不能同时享受研发支出税收抵免政策;此前的旧专利盒制度于2021年10月22日起废止,原选择实施旧专利盒制度的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措施。(IBFD)
注1:意大利现行对合格研发支出允许按规定的比率(抵免率)给予所得税抵免优惠。按合格研发支出计算的抵免率一般为12%,小型企业提高至45%,中型企业提高至35%;在意大利南部特定地区的大型企业发生的生产性研发活动支出,抵免率为20%。在2021—2022年,合格的研发活动支出,一般抵免率提高至20%,但每年的抵免限额为400万欧元;合格的技术创新活动支出,包括旨在创造新的或大幅改进的产品或生产流程的活动支出,抵免率为10%,其中生态产业转型和数字创新活动的支出,抵免率为15%,年抵免限额皆为200万欧元。此外,在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为生产创新药物(包括疫苗)的研发活动支出,抵免率为 20%,年抵免限额为2000 万欧元。
注2:此前的旧专利盒制度规定,来自开发或直接使用合格知识产权(IP)的收入的 50% 免征公司所得税(IRES)和地区生产活动税(IRAP);实现的收益至少 90% 的部分在以后 2 个纳税年度内再投资于开发、维护和改进其他合格 IP 的研发活动,则出售合格 IP 产生的资本利得不计入应税所得。
注3:IRAP属于地方所得税,一般税率为 3.9%,以公共特许权经营的企业(从事建设和经营高速公路和隧道的企业除外)税率为 4.2%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税率为 4.65%,保险公司税率为 5.9%。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在± 0.92%的幅度内确定当地的适用税率。
注4:第 146/2021 号法令于2021年10月15日经政府部长理事会批准并于10月21日在官方公报颁布。
3.马来西亚发布更新版研发支出税前特别扣除指南
2021 年 12 月 29 日,马来西亚国内收入局( Inland Revenue Board,IRB)发布第 10/2021 号行政规定(Public Ruling,PR)更新版了研发支出税前特别扣除指南——《研发支出税收处理(下):特别扣除》(Tax treatmen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diture Part II – Special Deductions)。这是该指南的第三版,主要修订是对研发支出税前加倍扣除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如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如果在马来西亚境外外包的研发支出超过允许税前扣除的研发总支出的比例超过30%,则不允许享受双倍扣除,但可以税前全额扣除);技术服务支出需要提供规定的额外信息;控股公司代表子公司或联营公司使用服务而支付给研发公司的费用不能加倍扣除,研发公司代表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不能加倍扣除;等等。(IBFD)
注:马来西亚规定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倍扣除。关于研发支出具体的合格条件,马来西亚国内收入局另行发布指南,名为《研发支出税收处理(上):合格的研发活动》(Tax Treatment of R&D Expenditure Part I – Qualifying R&D Activity)。此前,IRB于2004年12月30日分上、下册同时发布《研发支出税收处理》指南第一版,并经2008年4月3日补充;于2020年8月13日发布第二版;现为代替第二版(下)的第三版,关于上册第三版情况不详。第三版《研发支出税收处理(下):特别扣除》全文(英文)链接:
https://phl.hasil.gov.my/pdf/pdfam/PR_10_2021.pdf
4.德国2021年12月通胀率5.3%全年平均3.1%
2022年1月6日,德国联邦统计局(Destatis)发布新闻稿,初步预计德国2021年12月通货膨胀率,即消费者物价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2020年同月相比上涨5.3%;与 2021 年 11 月相比,预计上涨 0.5%。预计 2021 年的年均通货膨胀率将达到 3.1%。(Destatis)
注:与上年同月相比,德国2021年6月-11月的通胀率分别为2.3%、3.8%、3.9%、4.1%、4.5%和5.2%。
5.欧元区2021年12月通胀率达5.0%再创新高
2022年1月7日,欧盟统计局(Eurostat)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受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和供应瓶颈等因素影响,2021年12月欧元区通胀率持续攀升,按年率计算达5.0%,高于市场预期,并再创历史新高。数据显示,2021年12月欧元区能源价格同比上涨26.0%,是拉高当月通胀的主因;食品和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2%;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4%;非能源类工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2.9%。当月,剔除能源、食品和烟酒价格的核心通胀率为2.6%。(新华社)
注:与上年同期相比,欧元区2021年7月-11月的通胀率分别为2.2%、3.0%、3.4%、4.1%和4.9%。Eurostat关于欧元区2021年12月通胀率的初步统计链接:
https://ec.europa.eu/eurostat/documents/2995521/14083883/2-07012022-AP-EN.pdf/49039c42-31ea-3513-8307-eece31d6b25a?t=1641509487863
(龚辉文 编译整理)
★闲文税语,分享税趣。★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走出去税收】划重点!境外投资看懂三种优惠方式
税法基础知识
我国的税收支出形式
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间接抵免“百宝箱”
08年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模拟题
董明珠再提个税起征点提至1万元,现实可行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