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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学散喻

陈圳煜

一、种福田

人们认为,社会上多了很多“假乞丐”,大致上指那些本来不会因为境况不行而出来骗钱,以行乞作为谋生甚至致富手段的人。有个同学说得好,对这些人,我一概给钱,因为我把这些钱全部当作供佛了。这个境界令人钦佩。从佛教的观点来讲,“众生皆有佛性”,给的钱确实也可以说是供了佛。但是,更关键的还在于,这些行乞的人,其实是给了他人“种福田”的机会。给钱是布施,布施是种福田,种了福田不需去求都有福报。如果没了这些人,至少人们少了一种“种福田”的机会和方式。毕竟,人们手上的钱不能无缘无故扔出去。原始佛教的僧众均要外出行乞(化缘),就是为了方便众生种福田的。其实,从世俗的眼光看,也是有很多可以给钱的理由的,比如,他们毕竟敢于抛下虚荣和面子(指非由生活所迫的那些)而向人行乞,换成你、我,敢吗?

二、“如果大家都……”

说起一种比较方便的生活、处事方式,总会有些人反问:提倡这个是不好的,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那怎么办?比如,有的人会问:如果大家都认为乞讨是给他人种福田而不去辛勤劳作,不去工作生产,那怎么办?事物总是难以“齐而一之”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哪种事情能够让“大家都……”的。即使是人的本能,如睡觉,都有人不需要。再简单举例,同一个班级的学生对于老师和学校一再要求的事情都不能按照同样的标准一致地去完成。如此之事,尚且不能,何况其他。此理很是简单,但是问题还是经常有人问起。不必杞人忧天,想清楚了就跟着去学,这样就可以了。“如果大家都……”是个伪命题。

三、“我相”

社会上即便人人知道可以去做、应该去做的事情,也永远不会出现“大家都去做”的结果。小到个人,知道该怎么去做,也同样不会总是那样去做。这属于“知行合一”的问题。如果都能按照该做的去做,社会就成了净土,人就成了佛菩萨。知、行不能合一,其中最根本的是“自我”的思虑,权衡。佛教认为,“我相”,也就是执着于“有一个不同于他人的我”、“我自己”、“我自身”。这个执着,是“人能成道”、“社会成净土”的一大障碍。关于“自我”,思虑权衡的内容很好理解。比如,刀割到自己肉体觉得痛,但是,割到别人身上,却不觉得痛,那是因为前面割的是“我自己”;一堆沙子堆在家里,觉得脏、不舒服,但是,堆放在田野里,堆放在别人房子里,却没有同样的感觉,那也是因为有“我”和“别人”的区别。事情往往是因为“与我有关”才有“善恶好坏”和“恩爱仇恨”的。而每一个“我”是不同的,因此,社会中的“爱憎喜恶”、“善恶好坏”和“恩爱仇恨”也不同。“如果大家都成佛该多好!”问题在于,芸芸众生,有多少人能够按照佛祖教导,做到“去除分别心”,达到“无我”以至于最终成佛?

四、“道在平常日用间”

禅宗,甚至整个大乘佛教都认为,“道在平常日用间”、“挑水砍柴,无不是道”、“禅无须坐,时时处处均是禅”等。但是,明白这个道理并不是佛,并不是理解了整个佛教,更不能随时随处去放纵。明白这个道理是不够的,仍然需要踏踏实实的修炼。为什么?道理仅仅是明白的话,是不牢固的。明白道理,佛教里算“悟”,但这种“悟”是“理悟”,只是破了一点“见惑”,这是认识上的东西。它有时在用的时候,因为疏忽,往往不能真正把“道”(如道理)的要求落实到规范自己的行为中。如果有了踏踏实实的修炼,能够把修定,比如,定在佛法说的“不二法门”、“无差别心”中,做什么事情均心平气和地去对待,而没有“人”、“我”;“心”、“物”之分,乃至于修炼到成了潜意识里的习惯,“举手投足,均不逾矩”的话,才可以入“断思惑”之道。在在处处,持之以恒,那么“道”的要求就自然而然地随时随处地落实下去了。这样的话,也才是真正做到了“道在平常日用间”、“砍柴挑水,无不是道”。

佛教认为,证果必须先断见、思惑,如上所述,方可入佛门。

五、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不是事物的根本,是不可以执着的。如舟筏,对于陆地行走的人,对于渡过江河的人来说,是没有用的,是不可以一路背负着行走的一样。但语言文字又是必须的。毕竟,真理需要通过它来向其他的人传播。正如舟筏是必须的一样。毕竟,人类不可能始终在陆地上行走;行走的,也必定不全是陆地。

基于此,中断了四个多月的《杂学散喻》得以继续。

六、唯识三性

三性,是佛教唯识学派的核心命题,也是对全部佛法影响非常广泛的命题。三性指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众生用名言概念普遍地计较、执著客观世界为实有,谓之“遍计所执性”。依靠他力、众缘而得生起的一切事物、现象的性质谓之“依他起性”。佛教认为,“万法因缘生”,即宇宙万有,依众缘而生起,乃“假有”,非真实。通过认识一切现象既无“人我”,又无“法我”,明了其真假实性而得到的,其最真实最圆满的性质,谓之“圆成实性”。文字表述“三性”历来令人极难理解。举例如下。

如郊野老树上的大蜂窝。“大蜂窝”的语言或概念,是我们人(甚至仅是我们汉人、中国人)主观认识里为了相互传递这个信息而使用的一个说法(概念)。我们认为它是“粗糙的”、“危险的”,或是“肮脏的”。这些“粗糙”、“危险”和“肮脏”的概念也只是我们的说法。与“大蜂窝”这个概念一样,它们全部不能表达“郊野老树上那一堆东西”真正的性质。这些概念与“那一堆东西”的本来面目无关。但是,我们却用这些概念固执地认为真正地有一种“那样”的东西存在。这些概念(语言)产生的性质就是“遍计所执性”。这种性质是虚妄不实的。为什么?因为,“郊野老树上那一堆东西”对于“野蜂”这类“众生”来说,他们称之为“家”,或者“别墅”,或者“宫殿”,他们认为是“精细的”、“安全的”、“洁净的”。当然,野蜂意识里的那些概念,也是由“遍计所执”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可能在蚂蚁看来,那是一处“古城堡”。

而对于“那一堆东西”,它产生的性质呢?它的本质呢?它是由泥土、树枝以及其他粘合物等“他力”、“外缘物”而构筑起来的。这种“依靠他力、众缘而得生起的”性质,就是“依他起性”。即是说,“那一堆东西”不是“本来就有的”,不是“永远都有的”。

我们说“那一堆东西”不是“本来就有的”,不是“永远都有的”,它由“泥土”、“树枝”以及“其他粘合物”和合而成。但这些“泥土”、“树枝”以及“其他粘合物”是否就是“那一堆东西”的本质呢?它们是否“本来就有的”?是否就是最根本的呢?如果不是,他们产生的性质呢?佛教唯识学派认为,他们是“识的变现”;“万法唯识”;“识”才是最根本的。但“识”是“功能”,不是“物质”。如电能,电能可以产生“电火及光”。电能不是物质。

总的说,“郊野老树上那一堆东西。”对于“人”这类“众生”来说,它叫“大蜂窝”,但“大蜂窝”只是人们意识里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产生的性质是“遍计所执性”。对于“那一堆东西”本身来说,它没有如何称呼,没有如何名字,它产生的性质是“依他起性”;它是由“众缘”组成的。而“那一堆东西”是由其他的“众缘”和合而成的;组成“那一堆东西”的“众缘”,其真正的本来面目只是“识”;由“识”变现,这才是“那一堆东西”,才是世间万物最根本的性质,这个性质叫“圆成实性”。能透过世间万法的现象,认识到“万法唯识”,就是认识到“圆成实性”;具备高度的智慧与修行功夫,能透过世间万法的现象,亲证“万法唯识”,彻悟“万法唯识”,就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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