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家也住楼房
昨天(10月19日)深夜时分,官媒报道称:“济南宝能城”为卖房私设地铁站牌,相关部门开出49万元罚单;
根据上述官媒(中国证券报)发布的报道显示:济南市章丘区相关部门(市场监管局)认定,“济南宝能城”私设8号线“安莉芳路站”(宝能站)地铁站牌,就是为了借地铁营销,已违反了“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
对此,上述相关部门已于当天上午,把“处罚决定书”(罚款49万元)送达“宝能城”项目售楼处相关负责人手中!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官媒记者在查询资料时,在“宝能城”官网上意外发现,在项目介绍中,仍然有“地铁”(地铁旁)相关关键字宣传文案(现在已被删除)!
上述消息一经发出,也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其中,大部分网友都认为:处罚力度太轻,对动辄卖出一套房子就能进账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开发商而言,只有重罚才能有效果;
另外,还有网友评论表示:“济南宝能城”用这被罚款的49万元,又做了一次“宣传”!
值得一提的是,广大开发商们为了“套路”购房者买房,除了造地铁站站牌,还造过人才购房证明(绍兴“上虞新都置业有限公司”),甚至还造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
最后,问题来了:开发商这种行为,为什么会屡禁不止?
或许是广大购房者太容易相信开发商?又或者是相关部门看得太松?难道不是每次都是被罚款一点钱,对开发商来(违)说(法)九(成)牛(本)一(太)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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