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29日,新中国刚过完3岁生日。唐奈与费克图等四人乘坐美国中央情报局一架没有任何标志的C-47型间谍机飞往中国吉林,其任务是用空取器接回一名此前被空投到该处的特务,以便了解当地情况,进而继续对中国空投大批特务。
在当天的分工中,唐奈负责操纵杆子,费克图则充当“绞盘手”。就在他们所乘坐的间谍机在事先约定的空中盘旋时,被提前埋伏的人民解放军击落并爆炸,两名美国驾驶员当场死亡,唐、费二人在跳伞后被活捉。
约翰·托马斯·唐奈1951年6月参加美国间谍机关中央情报局,同年12月被美国中情局派至该局驻日本间谍机关工作,在日本茅崎附近的秘密营房,担负训练特务和对中国进行空投特务的任务。训练内容包括:教特务地下作战如何建立交通线、如何在交通线上刺探情报、如何救护被击落的美国空军人员、如何徒手自卫等。
一间谍两年后被判无期徒刑美国间谍案惊动世界缘于两年后的195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对包括唐、费二人在内的13名美国间谍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称,唐奈、费克图两人训练、组织特务搜集我国国防设备、工业地区目标和气象情报,救护入侵的美国空军被击落人员和搜罗蒋介石卖国集团残余分子进行武装暴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分别判决唐奈无期徒刑、费克图有期徒刑20年。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