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城子村,位于邹城市大束镇东南方向,坐落在鸿山之侧,沙河之畔,村庄因村东的灰城子遗址而得名。灰城子遗址位于灰城子村东部约150米处,为高山周围8至10米的台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据传商、周时期东夷部族虺王,在此建立城池,俗称为虺王城。经考古发现,该遗址曾出土烧制的陶器,并有制陶作坊遗迹。在遗址断崖上暴露有灰层、夯土,商周时期古代陶片及汉代砖瓦,其文化内涵丰富,延续时间约1500余年。
断崖壁上可见灰层堆积存1至2米,内含商代、西周灰色绳纹陶片,地表暴露陶片较多。据《邹县金石隘编》记载:清道光年间"县东北数十里有地名虺城,里民掘得鼎六、鬲二、彝二……唯一鬲有模糊文字,仅'永宝用'3字可辨"。1955年当地农民掘得铜器3件,送往山东省博物馆;1962年,掘得铜器10余件,被当地农民出售至今下落不明;1973年,村民又掘得盘、簋、匠等8件铜器,其中一簋腹内有铭文12字,经考释为"伊授作簋用事于考永宝用之"。从其形制、纹饰及铭文考证,当属西周晚期。此8件铜器现藏邹城市博物馆。灰城子遗址于1978年被公布为邹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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