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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痂之癖”说真相
“嗜痂之癖”说真相
尹荣方
  ◆尹荣方

  赵翼《廿二史札记》说:“採異闻入史传,惟《晋书》及《南》《北史》最多。”他举了一些例子:石虎时,太武殿所画古代贤人像忽然变成胡人,过了十余日,画中人的头都缩入肩膀中。干宝父亲去世,他母亲生性妒忌,将干宝父亲平日宠爱的一个婢女推入墓中。后十余年,干宝的母亲亡故,开幕合葬,发现那个婢女伏在棺上,好像活着,后来苏醒过来,说干宝父亲常给她饮食,在地下过得也不坏。此婢女后来还嫁人生子。陶侃母亲去世,陶服丧在墓下,忽有二客来吊唁,不哭而退。二客服饰鲜洁,陶侃知道二客不是一般人,跟随走近,只见双鹤飞而冲天。

  这些荒诞的故事都进入了正史,可见进入历史包括进入正史的未必是信史。读史多了,发现不少脍炙人口、传颂千古的故事的真实性都十分可疑。如小学时读过周处除三害的故事,说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后来他上山射杀白额虎,又入宜兴某江中与蛟搏斗,与蛟周旋三天三夜,终于杀死了蛟。周处上岸后,发现人们都额手称庆,以为“三害”都已除去。他们把虎、蛟与周处一起看成“三害”,这事对周处刺激很大,于是他就去找陆机、陆云兄弟请益,改过自新,终于成为名臣。这个故事,人们津津乐道,我以前也并不怀疑它的真实性,后来因为搞些名物学的关系,觉得周处除害的故事恐只是传说而已。周处向二陆请益,后人已指证非事实,这且不说。周处上山射虎,下水杀蛟,蛟是什么?谁见过?蛟又称蛟龙,与龙一样,乃是虚无缥缈的传说中的动物,传说蛟龙能兴风作浪,但江河里哪有什么能兴风作浪的蛟龙?蛟龙既不存在,又哪会有周处与蛟龙搏斗三天三夜的事呢?这显然是一个传说。

  影响更大的“嗜痂之癖”的故事可能也不是事实,《南史》与《宋书》都说南朝宋时人刘邕喜欢吃别人身上的疮痂,以为味似鰒鱼。后来因此而称怪癖的嗜好为“嗜痂”。世上的人口味纵然有所不同,但古人说,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口味的相同、相近总属主流,所以喜欢吃人家身上疮壳的事未必真有。

  刘邕是刘穆之的孙子,刘穆之乃刘宋王朝的开国大功臣,生前曾任侍中、司徒,总揽朝政,死后封为南康郡公。刘邕袭爵南康郡公,虽无德无能,地位却甚高,像刘邕这样的贵人,即使真的“嗜痂”如命,大约也会讳莫如深,不至于津津然宣称痂壳味如鲍鱼,美不可言。这样的奇嗜于他的名声未必有利,所以刘邕的“嗜痂”可能出于他人所述。而如此言说,盖有深意存焉。与“痂壳”相联系的,常常是折磨拷打,有折磨拷打,则必有创伤,创伤将痊愈所结的疮壳,有的地方叫疮盖。我估计“嗜痂”的刘邕必是个残暴凶恶之人,欺压、鱼肉下属及百姓,等闲枷人考掠,很多无辜者被他打得体无完肤,此人乐此不疲,人们对他的“嗜痂”深恶痛绝,但在那个时代,人们不能直言其恶,遂流传他“嗜痂成癖”。这与今人说某人为“吸血鬼”实同一旨意,某人未必真嗜血也。本来只是猜想,谁知查《南史·刘穆之传》所附的刘邕传,却觉得这样的可能性极大:

  (刘邕)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痂落在床,邕取食之。灵休大惊,痂未落者,悉剥取饴邕。邕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

  这段话很富戏剧性,说刘邕到孟灵休家,去干什么?没有交代,但未必是一般的探望或视疾。孟灵休因针灸治病的关系,体有痂壳,且痂壳有脱落于床上者。这时惊人的事件发生了,刘邕径直拿了床上的痂壳就往嘴里送,看得孟灵休目瞪口呆。《宋书》在“灵休大惊”后,有刘邕对迷惑不解的孟灵休的解释:“性之所嗜。”他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是我的嗜好罢了。”为了让刘邕饱餐美食,孟灵休竟将未愈合的痂壳也剥下,让刘邕享用,而自己则搞得鲜血淋漓。事后他写信给朋友何勖说:“不久前刘邕到我家,我招待了他,弄得我浑身流血。”

  从《南史》与《宋书》的记载看,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并非孟灵休之叙述,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见啖”,弄得他浑身出血,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然则孟灵休此语,可能是一种形容,一种曲笔,形容因刘邕之光顾,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遍体鳞伤,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直到今天,人们还用“出血”形容金钱的付出。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刘邕之嗜食痂壳,所蕴含的真实意思,大约是他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不仅孟灵休,你看《南史》不是说“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常以给膳。”因为南康国相曾经得罪过他,那里的大小公务员不管有罪没罪,被他打个遍,他们的疮痂也被他吃个遍。

  刘邕的不得人心,还在另一个故事中得到表现:当时有个人叫王欣之,曾任南康国相,当时规定,国相、内史须向国主称臣,而南康国主是刘邕。后来向国主称臣的规定被取消,国主与相、内史等规定为只是上下级关系。王欣之素来看不起刘邕,离任后,一次他与刘邕一起参加朝廷的元旦聚会,刘邕嗜酒,对王欣之说:“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王欣之效法亡国之君孙皓所作歌体回答:“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既不劝汝酒,亦不顾汝年。”意为:“我从前作你的臣子,现在与你地位相当。我既不会给你敬酒,也不祝你长寿。”王欣之在大庭广众之间公然奚落刘邕,自然是出于对刘邕的轻视,从《宋书》《南史》的本传看,刘邕其人,劣迹斑斑,王欣之不给他什么颜面,也可以理解。

  《南史》《宋书》传刘邕,寥寥二百余字,除了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国的公务员二百来人,不管有罪无罪,被他打遍外,就说他“所至嗜食疮痂”,走到那里疮痂吃到那里,实际说的是此人到那里,那里的人们就蒙受考掠敲剥,遭受深重的苦难,这个人的丑恶凶残可想而知,人们盛传他有“嗜痂之癖”,较之说他是“吸血鬼”,更为形象贴切。此人因此也就臭名大著,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了。

  赵翼说那时的史书好采异闻入史传,《南史》《宋书》之传刘邕“嗜痂”,大约也是采用的传说,但这样的传说与《廿二史札记》中所载的异闻还是有些不同,从中我们可以了解传主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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