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学时就带过饭,虽然那时多数同学的选择仍是回家吃。跟父母列出种种必须带饭的理由,其实只是想体会一下在教室吃午餐的新鲜感。菜是前一夜就做好的,米饭则是带生米,早上到食堂加了水放到木头的大蒸格上蒸,于是早早就掌握了烧饭时米与水的比例。带饭的师生寥寥无几,从未听说过有人拿错别人的饭盒,更不用说偷。
在国外教书时,带饭一半是为了头天晚上不糊弄自己,好好做顿晚饭吃,一半是为了在黄昏时看看风景。那时住在山上,周围没有什么高楼,房子的间距也很大,拉开厨房的门,可以看见远处的晚霞和灯火。如果那天的菜式是需要偶尔翻搅照看的,就会在餐桌前坐下,倒上半杯葡萄酒慢慢喝。
研究室的楼层里有茶水间,冰箱微波炉咖啡机一应俱全。隔壁大辞典编纂室的小姑娘也带饭,不过在我看来那完全称不上是“饭”,一个苹果加一小盒酸奶,有时是速食的咖喱。公用冰箱让我在无意之中窥探了她的隐私。同事的盒饭我也“参观”过,比较典型的是一块水煮南瓜,一片略煎过的鲑鱼,一小团米饭,我很难向他们解释清楚我饭盒中黑漆漆的梅干菜烧肉是什么东西。
现在仍然带饭,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去食堂。上次在食堂三楼吃饭,邻桌的中年男子用自带的调羹把一口菜送进嘴里,当即皱着眉鄙夷地说:“‘教授餐厅’的饭菜都做成这样,要是‘学士餐厅’还不得吃猪食?”后来那一桌开始大谈生命工程。我想,理科男损起来,更加有理有据阴狠毒辣。看到桌上的人左右开弓,鹌鹑蛋在碟子上惊险万状地滚来滚去,真觉得在食堂阅人无数能免则免。如果不是喜欢的人,就不用面对面吃饭了吧,独自享用一粥一饭更美妙,眼睛可以用来看看风景。这个时节楼下的紫藤开了,梧桐披上了一点新绿,春光一天比一天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