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字有比赛、争胜的意思。斗牛,中外都有。斗虫,斗蟋蟀,从唐代开始,或许为中国特有。斗茶,也叫斗茗,是比较茶叶、茶色的优劣,当为茶文化之一部分。斗草,或曰斗百草,也是中华民俗的组成部分。那么,有没有“斗兰”呢?
斗兰,就是斗兰花,比较谁家的兰花更好、更优。讲到兰文化,我们的结论是:中国有过“斗兰”,只是“此事类书罕载”,被人忽视罢了!
根据陆以湉的提示,我从《元好问全集》找到一篇《内翰冯公神道碑铭》。据《金史》记载,冯璧,在金宣宗时,官至大理丞。金亡后,归隐山林,“径归崧山,爱龙潭山水,有终焉之志。”崧山,即中岳嵩山,据载“山多兰,每中春作花,山僧野客,人持数本诣公,以香韵高绝者为胜。少劣则有罚,谓之‘斗兰’。”
中春是春季的第二个月,兰花开了,一帮志同道合者,从幽谷里采摘了兰花,互相斗妍夸丽,比比谁的更香,谁的更艳。胜者喝上一杯自酿的“松醪酒”,败者怎么罚?史无记载,但我想一定也少不了罚酒三杯。斗兰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和爱好,赏罚非关重要,博得个心情舒畅才是关键!我建议在《汉语大词典》修订时能够补上“斗兰”这一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