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以下简称《方案》),坚持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的工作原则,锚定“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关键时期,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分阶段目标,同时明确了六大方面的26项具体措施。
《方案》指出,
在工业领域将有如下任务: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
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
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研究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约束下的钢铁、焦化等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逐步减少独立烧结、热轧企业数量。
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铝行业提高再生铝比例,推广高效低碳技术,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
2025年和2030年,全国短流程炼钢占比分别提升至15%、20%以上。
2025年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至30%以上。
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
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
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
《方案》强调,
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将有如下任务:
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
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
VOCs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
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
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
《方案》的发布对于深刻认识国家对减污降碳一体谋划、协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如何从实施层面分解落实具体任务要求是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小E团队会持续关注减污降碳领域的管控要求并及时推送,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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