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主要规定了如下内容:
什么是轻微环境违法行为
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可以不予处罚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与应急处工作安排,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计划于11月20日召开征求意见会,会议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对象 |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13:30-16:30 | 上海市徐汇区 三江路55号 | 企业 环保管理人员 |
邀请各位参会
为上海环境执法工作建言献策!
报名方式:文末留言
【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报名成功后,会议组织方给予确认回复。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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