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华中城市研究院院长冯煜晖
民国时期
旧汉口的二房东靠承租他人的房屋,以分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从中牟利的“房主”。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投资关系的。其中有的是靠低价租入,高价租出;有的是经过业主口头允许或契约由其转租分租的;有的是借出租家俱变相转租的;还有的是凭借权势巧取豪夺的。
另一类是有投资关系的。或为投资修建过业主房屋,或为加建部分房屋,或出钱挖进、顶进、典进房屋。
解放前的20世纪20年代,武汉164879户租户中,二房东占4. 5%,如汉口中心的汉润,同丰、德一、衡荣、联保、如寿、华清、坤厚等里弄都为二房东把持。二房东在转租中对租户的剥削很严重,一般剥削金额为租入金额的50%到100%.有的还要从水电费中盘剥租户,甚至巧立名目,如从挖顶费、过户费、礼费、打更费,清洁费中进行剥削。
1953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颁布《修正武汉市房地租赁暂行办法》,取缔了二房东。
改革开放以来
在武汉部分城中村出现通过整体承租、分批转租实现赢利的房屋租赁模式。“二房东”以改善居住环境、一次性租赁的新模式,得到了大房东的认可。在这种新的租赁模式下,大房东只需坐等收钱,“二房东”则负责管理当“经理”。
二房东靠压低原租金、提高新租金,从中赚取差价。二房东转租增加了租房风险,存在二房东卷款潜逃,或大房东取消租房的可能性。因此,租房者需要核实房源安全可靠性,在租房前掌握房东的真实情况,在租房合同中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早在2005年,就有媒体报道:市民邓女士租房时二房东空手套白狼,每月收取400元差价的经历。
到2013年,又有媒体报道:在光谷风度柏林小区,方先生手握7套共33间“胶囊房”,粗略算来,他每月可坐收近3万元。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光谷的二房东中,少的手上五六套房,多的有二三十套房,这一区域一些浙江、福建的投资房闲置,又管理不便,非常愿意交给二房东打理。
“现在武汉多数职业二房东很多都有做房屋中介的经历。”很多二房东通过以“租金养租”,滚动发展。据武昌珞桂社区相关人士调查,辖区“胶囊房”八成是由二房东所为。做“胶囊房”不愁租户,基本都是满租。
发展保障房,反二房东
作为全国最早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截至2006年底,武汉全市经济适用房累计竣工面积达1180多万平方米,改善了近11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仅2006年一年,就解决了1.6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提前实现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的目标。
2006~2010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目标为1200万平方米,占全市住房建设量的30%左右。这个竣工量将超过此前11年的竣工量之和。
2006年,武汉市对武昌区丽华苑1230套经济适用房摇号过程进行了电视直播。这场规模看似不大的摇号直播,引来了建设部办公厅、住宅与房地产司等部门的现场观摩。
2021年,武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十四五”期间,武汉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建设2.1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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