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9日第135次常务会议决定,张强同志任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免去刘岚的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职务。经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决定:刘岚同志任中共北京舞蹈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张强
男,52岁
(1964年10月生)
汉族,江苏泰县人
工作经历: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地质系构造地质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地质系团委书记,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主任等职务,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曾在北京市怀柔县任挂职副县长。2003年6月任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07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奥组委物流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起任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
刘岚
女,46岁
(1970年3月生)
汉族,北京市人
工作经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副教授。曾任北京舞蹈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党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兼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2010年1月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2015年1月任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
消息来源: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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