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从价值实体到价值主体性:资本的生命政治

文|塔里奇·戈达尔

译|蓝江

摘自|家族的生命政治

从价值实体到价值主体性:

资本的生命政治

马克思对价值的阐述是基于(社会)实体的概念及其永恒性,而他对剩余价值的阐述则是基于主体性的概念及其时间性。在这个意义上,《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一样,试图把价值(在黑格尔那里是精神)不仅理解为实体,而且理解为主体。我的主张是,从实体到主体性的过程是以生命政治方式构成的。在前面对黑格尔的解读中,我展示了自我意识是如何在主人和奴隶身上占据两种完全不同的、对立的生命形式的,这取决于生命意识是被理解为bios还是zoe。同样,在马克思那里,价值实体在两种形式的对立的主体性中达到了它的真理:一方面,作为资本或“自我生成的”(self-generative)价值,另一方面,作为阶级意识的活劳动。资本的主体性取决于将人类的类本质生命还原为工人的生物,而活劳动的主体性只有在工人摆脱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法律人格的幻觉,以便采用一种阶级或类意识的形式时才会出现。从实体到主体性的过渡主要发生在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下的劳动的“实际从属”过程中。奈格里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分析使他对马克思做出了生命政治的解释,因为他遵循了这一实际从属过程的指导。问题是,实际从属的意义是否带有奈格里指出的生命政治后果。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从价值分析到剩余价值分析的转折点,取决于驳斥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假设,即活劳动可以直接等同于价值或货币。如果可以,那么可以想象,某种形式的工资劳动可以是对工人服务的“公平”支付,那么在生产中就不会有剩余价值的创造,因此也就没有资本主义。劳动时间不等同于价值,因为“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从劳动时间本身可以交换(本身是商品)来说,它不仅在量上被规定了,而且在质上也被规定了,并且,不仅在量上不相同,而且在质上也不相同,它决不是一般的、自我等同的劳动时间事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同决定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不相符合,正像特殊的商品和产品同作为客体的劳动时间不相符合一样。”。在工人的主体性的时间性和赋予商品以主体性或“拜物教”特征的时间性(“一般的、自我等同的劳动时间”)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对立。劳动时间不仅仅是价值的数量大小。它作为活劳动的实在或本体是质量上的差异、单一性、对立性,以及最后的矛盾。

马克思并没有怀疑活劳动、主观劳动的生命政治性。他把它说成是 “这是劳动的完全被剥夺,缺乏任何客体的、纯粹主体的存在。是作为绝对的贫穷的劳动:这种贫穷不是指缺少对象的财富,而是指完全被排除在对象的财富之外。……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这种一般财富同资本相反”。用来描述活劳动的力量或能力的用语,类似于阿甘本用来谈论赤裸生命的用语一样。与阿甘本一样,赤裸生命具有双重的生命政治内涵:与对象化劳动或资本的“财富”相比,它是工人的“绝对的贫穷”;同时,它是“价值的活的源泉”,因此相当于“一般财富”。

奈格里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解释集中在赤裸生命的二元论上:他的观念恰恰是,当活劳动把它的“绝对的贫穷”(相对于资本而言)变成一种生活形式时,它可以赢得对雇佣劳动和资本的“自主权”,可以摆脱资本的从属地位。活劳动相对于雇佣劳动的“自主性”就是奈格里所说的工人的自我价值化过程,它破坏了资本形式的交换价值的自我价值化。“工人[对其剥削的强制性质]的反对,无产阶级的斗争,不断地试图扩大非工作的范围,即他们自己的需求范围,必要劳动的价值”(Negri 1991, 71)。 解释马克思“实际的非资本是劳动”)的论断,奈格里得出结论说,活劳动需要被理解为“非工作”(他指的是非雇佣劳动)。工人的主体性只有在她在雇佣形式之外的活动中才能得到肯定。

在他早期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解释中,奈格里认为,资本和活劳动作为两种相互对立的力量相互对抗,因为交换价值对使用价值的实际从属(劳动能力从属于资本)最终是通过武力实现。“它[活劳动]与交换价值的关系,也就是与指令、财产、资本的关系是立即被强迫的……资本关系的基础,根本不同元素的强迫封闭,是不合理的,也是不人道的”(Negri 1991, 68)。因为奈格里认为,当活劳动被归入交换价值(及其对利润的追求)时,它的使用价值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赋予它的使用价值是“根本不同的”,交换价值完全成为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Negri 1991,67)。奈格里认为只有活劳动和使用价值才是生命政治的,而不是由交换价值和它的自我再生产决定的生产关系。作为对比,我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兴趣在于确定资本对活劳动的实际从属,使用价值从属于交换价值,是一个由规范化的生命政治过程驱动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由武力或命令驱动。我的主张是,活劳动的这种规范化取决于工人对交换价值的内在建构和规范结构的内化。

对于生命政治在现实消费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时具有这两种不同方式,可以通过马克思对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即产生交换价值的劳动和不产生交换价值的劳动的区分来说明。奈格里拒绝这种区分,因为它使他的主张受到质疑,即活劳动的使用价值本身是与交换价值相反的(Negri,1991,64)。在我的解读中,马克思坚持亚当·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完全是出于另一个原因;对马克思来说,如果活劳动要产生交换价值,那么它就必须始终归入交换价值的形式(规范性)之下。活劳动只能是雇佣劳动,以使它能增加交换价值。由于雇佣劳动本身是基于交换和它的司法、契约框架(基于货币的“立宪”君主制),马克思的观点是,交换价值的法律结构不是“意识形态的”或外在于劳动中和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的。相反,这种法律结构是将活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从而产生交换价值,进而产生资本的原因。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活的劳动——马克思把它定义为“活的、赋予形式的火;它是事物的过渡性,它们的时间性,因为它们是由活的时间形成的”,会产生交换价值的“永恒”实体。

活劳动的使用价值“只有在它被资本实际从属时才成为现实”。活劳动只有在它作为工人的私有财产属于工人,从而可以出售时,才会“现实化”或发挥作用。“只要这种使用价值受到资本的推动,它就会变成工人的一定的生产活动;这是工人的用于一定目的的、因而是在一定的形式下表现出来的生命力本身。”。工资不是为使用活劳动而支付的;它们是为工人的再生产、为她的“生计”而支付的,是与她的工作或产品(即商品)独立和可分离的东西。根据定义,如果活劳动没有成为工人的“财产”,没有成为她用来再生产自己并从中“谋生”的东西,就无法就那些这种支付。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在工人与资本家的谈判策略中,总会说这些话。“好!我愿意像个有理智的、节俭的主人一样,爱惜我唯一的财产一劳动力,不让它有任何荒唐的浪费。”。活劳动在交换价值下的实际从属需要活劳动的“规范化”,使劳动能力成为工人的“财产”,可以用它来交换他的“生活”。但是,如果资本家从活劳动中得到的只是他为之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说,如果他让工人工作的时间与她的工资相对应,作为物化的劳动时间,那么他就不会得到任何利润回报。剩余完全在于用支付工人“生计”的对象化或 “死”的劳动(工资)来交换在工人身上发现的活劳动的类的活力的使用(马克思称之为“价值增殖活动”),它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所有者的利润)。马克思说,这种用死劳动换取可支配的活劳动并不是真正的交换,“因为资本家在[劳动]价格中只支付了半个工作日,而在产品中得到的却是整个对象化的工作日;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东西同后半个工作日相交换。使他得以成为资本家的,不是交换,而是这样一个过程:他在这个过程中就得到了对象化的劳动时间,即价值……后半个工作日是强制劳动,剩余劳动。”。然而,这种“不经过交换”,即工资中包含的交换价值下的使用价值的实际从属过程,并不仅仅是资本家的“盗窃”,因为资本并不简单地从工人那里“拿走”,因为它一开始就“给”他们工作,因而也给他们“生活”。“不经过交换”指的是在活劳动生产价值的情况与价值生产是工人生计来源的情况之间的转换。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正是作为资本的交换价值造就了活生生的劳动,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已经假定了工人要制造的产品,以换取工人的生活:“对象化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把活劳动变成再生产自己的手段,而起初交换价值只不过表现为劳动的产品。”。如果不预设价值的形式,活的劳动本身就不能产生交换价值,因为 “在生产过程的任何一瞬间,资本都没有不再是资本,或者说价值都没有不再是价值,而作为这样的价值是交换价值。”作为价值剩余的资本从来没有失去“它的经济形式的一般特征[Formbestimmung]”,即交换价值本身的形式。如果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所认为的那样,工资只是作为两个使用价值之间的媒介(例如,为工人购买食物的钱,为所有者购买劳动产品)来交换劳动,那么,雇佣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更多的交换价值,即剩余价值。但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循环中,产生使用价值的活劳动,只是让一个交换价值传递给更高的交换价值的中介,以增加价值。“在资本同劳动相交换的情况下,价值不是两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尺度,而是交换的内容本身。”只是因为从一开始,资本就把生产对象设定为可以无限交换的商品,所以它需要的不是劳动能力本身(纯粹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说,劳动能力是事物的“火”,是赋予它们使用价值的东西),而只是工人的物化劳动,工人作为制造商品的过程的一部分的 “产出”。商品决定了需要完成的工作,而这种工作反过来又决定了工人,反之亦然:“资本本身的使用价值仅仅是价值本身。流动资本只有当它被让渡时才实现为资本的价值。当流动资本还保留在资本家手中时,它只具有自在的价值,但还没有被设定;它只是可能的价值,但不是实际的价值。相反,固定资本实现为价值,只是当它作为使用价值保留在资本家手中的时候,或者,作为物的关系来说,只是当它停留在生产过程中的时候,而这又可以看作是同资本的肉体运动相对立的、同资本的为他的存在相对立的资本内在有机运动,资本对自身的关系。”资本成为一种 “有机运动”,一个矛盾的物质变换过程,它吞噬了活的劳动(这里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肉体运动”),作为交换价值的单纯的使用价值。反过来,价值以工人的“生计”形式“产生”活劳动。

因此,资本在两个方面是生命政治性的:首先,它必须成为工人“生计”(bios)的来源;其次,它必须凭借创造那种使价值的“有机”自我再生产成为可能的劳动(创造“工作”)而成为“自我生成”或“主体性”,就好像资本是一个活的类。活劳动作为zoe孕育人类的力量,在雇佣劳动的形式下受到限制、控制、束缚和切断,这不是为了人类的再生产,而只是为了工人(bios)的再生产,另一方面是为了资本作为假的或剩余“生命”的生产。雇佣劳动和资本都是在活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在交换价值的控制下、在规范化的力量下产生的。在马克思那里,从原生性(活劳动)到规范性(资本作为货币的自我再生产)的过程,是由规范化的时刻(在交换价值中发现的)实现的。这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生命政治核心问题。

从这种对实际从属的分析中得出两个结果:第一,交换价值的形式仍然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关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资本的最后一个定义,完全是以交换价值对使用价值的完全从属为条件制定的。“资本现在不仅实现为自行再生产,因而自行长久保存的价值,而且实现为设定价值的价值。资本通过吸收活劳动时间,并且通过它本身所固有的流通运动(在这里,交换运动表现为资本本身的运动表现为对象化劳动的内在过程),同设定新价值,生产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资本在这里被描述为一个物质变换的、活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价值“吸收”或吸纳了活劳动,以便产生它自己的“长期”或 “永恒”生命。剩余价值是价值形式的剩余,因为资本为了“自身保持”并因此自我复制而付出的,不是工人的类生命,而只是他的生计。在这个意义上,在资本需要它作为价值进行自我再生产的所有时间里,资本都没有再生产他的类生命。

当活劳动从属于交换价值,它就采取了作为新类的“普遍财产的普遍勤劳”的形式。这就是为什么资本是生产性的,即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整个社会都为自己工作。资本创造的新类是靠雇佣关系生活的“工人”。马克思恰当地使用了一个生命政治术语:资本主义产生了另一种形式的生命,即工人的生物,与人类的类生命相比,这确实是一种赤裸生命形式。

这一分析的第二个结果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基本矛盾,一个生命政治矛盾:资本一直需要类的活劳动,但它只在部分时间内再生产活劳动(作为单个工人的赤裸生命)。因此,通过将类的活劳动归入个人的雇佣劳动,资本无法从它自己的资源中,在它需要的整个时间内维持类的生命。工人的“新类”为资本建立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只有当资本本身成了这种生产力本身发展的限制时,资本才不再是这样的关系。”勤劳伴随着机器的发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是科学进步和知识经济的结果,它以与资本的使用相矛盾的方式利用增加的可支配时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江海学刊》‖ 张一兵:资本异化的障眼法:非对象化活劳动与对象化劳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章”再研究
§一B、什么是工资?——《雇佣劳动和资本》解读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过程
从“颠倒的世界”到“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劳动话语嬗变的旨趣
【理论探索】王峰明:如何认识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基于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的阐释
​涂良川 |《资本论》商品概念的政治叙事及其哲学批判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