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策早了解!你名下的不动产信息,不是只有你能查询!
前段时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开通利害关系人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并获取查询结果的通知》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
前段时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开通利害关系人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并获取查询结果的通知》。在这个文件中涉及了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都包括哪些?另外一个问题是谁能查询我们名下的不动产(主要是房产)信息呢?房屋的权利状况:产权人姓名、共有权人、共有比例、是否有抵押权登记(有几次抵押等都可以体现)第二,包括不在房产证上体现的,但是在政府登记备案的。还可以查询房屋上是否有居住权,如果他人有居住权,那这个房子我们绝对不能买,也不能住。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是个人的重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别人是不能随便查询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来说,有三类主体
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证明(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材料(公司破产清算了,财产由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管理的)比如:公检法、监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拿工作证就可以查询。律师也可以查询,一类是权利人提供委托律师的委托书,另外一类是律师持有法院开具的调查信。第一种类型:购房人、房屋互换人、受赠人、承租人、抵押权人,这些都可以。为了证明你是利害关系,你必须提交证明,比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换合同、抵押合同等。所以,那还没有签署合同的人,这是不能查询的。比如,因为房屋买卖纠纷,申请查询的可以。因为离婚分割房产,查询房产状态的,可以。比如,仅仅因为债权债务,A某欠B某500万,现在B某起诉A某还款,B某要求申请查询A某名下的房产,这个是查询不了的,因为不属于不动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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