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夏令时”?
夏令时比标准时早一个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夏令时中出生的人,生时须减去1小时。
例如:
在夏令时的实施期间,标准时间的上午10点就成了夏令时的上午11点。
夏令时,又称“日光节约时制”或“夏时制”,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
各个采纳夏令时的国家具体规定不同,目前全世界有近110个国家每年要实行夏令时,各时区多数位于其理想边界之西,导致实际上全年实施夏令时。
中国的夏令时:
1919年,民国政府在上海和天津曾短暂地实行了一年夏令时,在台湾地区也曾实行过,香港曾于1941年4月1日至1979年10月21日期间,多在夏季时段实施夏令时间(1977年和1978年未实行),香港夏令时间的计算方法为香港标准时间加1小时。
在日本统治时期的几年间(1942年至1945年)曾全年实施,当时香港时间与日本本土时间实际上一致,1980年后不再实行。
198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令时的通知》,具体作法是:
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夏令时开始;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间),再将时钟拨回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夏令时结束。
从1986年到1991年的六个年度,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时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
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
1992年4月5日后,夏令时暂停实行。
我国实行夏令时的时间:
——1986年至1991年,每年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1时起至9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1时止。
——1986年4月13日至9月14日,
——1987年4月12日至9月13日,
——1988年4月10日至9月11日,
——1989年4月16日至9月17日,
——1990年4月15日至9月16日,
——1991年4月14日至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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