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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牌摩托车通过南京禁摩区,直接扣车罚款又拘留,南京交JIN是法盲还是任性?

这两天,发生在南京的一个交通执法事件,在摩托车圈里炸开了锅,执法记录以及事后的执法交警采访,还正儿八经地上了南京当地一家电视台的报道。先来看电视台剪辑的新闻视频。

第一次直接被扣车

车友第一次通过禁摩区,被这位交警扣车了。这位中队长接受采访说摩托车手违反了《道交法》的第22条和38条的规定,初次没造成影响的,可处以1000元的处罚,不予拘留。

第一次被扣车,没按“规定”罚款1000,交警老爷自认似乎已经格外开恩了。

那我们就来看下这位交警老爷依据的道交法的22条和38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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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限定:机敏车行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行驶、文明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车友两证齐全,也没有超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没有违反22条,至于38条,也没有违反交警指挥,车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行驶到禁区,被交警直接被拦下来了,然后直接扣车,根本就没有强闯。强闯是在有人阻拦的情况下继续闯入才能叫强闯吧。但这位交警老爷直接给车主扣上强闯的帽子,真是任性。

更任性的是他还胡乱解释道交法22、38条,原文根本就没有规定可以罚款1000和扣车,这都是这位交警老爷自己加进去的吧?

第二次直接罚款1000+拘留15天

这位车主也是倒霉,一个月后,第二次通过禁区,又被抓个正着,这次罚款1000,并直接拘留15天,理由还是强闯禁区。这位交警老爷更冒出一个金句:他的条款规定就是强闯禁区意思就是你只要通过禁摩区,不管车主本人是否知情、有无强闯动作,只要骑到禁区,都算强闯禁区,他就是这么理解法律的,于是这位车主悲剧了。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拘留的依据是什么?这位交警老爷在新闻里没有说,只说两次强闯禁区,造成一定影响,就可以拘留。但道交法里87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应给与口头警告后放行。

就算要处罚,也必须依据道交法99条第六款规定,,可以给与200-2000处罚。

请注意必须是“强行通行不听劝阻”,车主两次都被直接拦下,哪里有机会不听劝阻呢?你根本就没有劝好吧?而且禁摩区算不算交通管制都是有待商榷的。更何况这个处罚里也只是规定了罚款,根本不涉及拘留。

凭什么拘留人家?

拘留不是小事,属于行政强制处罚,《行政强制法》中有个重要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这位车主证照齐全,两次正常车速通过禁摩区,没有炸街也没有超速,半途就被交警直接拦下,请问造成了明显的社会危害了吗就算你交警老爷认为有一定社会危害,但绝对谈不上明显吧,至于违法更谈不上,他只是违反了你江苏或南京地方的禁摩规定和道路安全条例,没有违反国家道交法,你凭什么拘留人家?城市的禁摩令和安全条例,比国家法律还要大吗?

这位交警老爷不知道是任性还是法盲,我看是两者都有,你看他在新闻采访里的那种“专业”、“笃定”而又振振有词的引用道交法的神情,就知道他就是认为自己很懂法,执法也是完全正确的。他执的只是地方条例(如下图,江苏省道路安全条例70条,确有规定可以罚款1000-2000)。在这位交警老爷眼里,只有江苏的条例,没有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就算按这个条例也最多是罚款,他何来权利拘留人家?小编百思不得解,只能用任性来解释了。

最可笑的是,其他相关部门居然也很配合的把人给拘留了,没有一个人觉得有什么不对?这说明南京交通相关部门体系的所有人,都是认为这个拘留是合法合理的,你能想象吗?这有多可怕?包括下面这个接电话的客服MM。

网友电话申诉视频

有网友看不下去了,打电话申诉这个事情,并录制了视频,结果接线员说不下去了,任性的挂断电话,来个“不理你了”。

凭什么外地牌照差别对待?

视频里交警老爷明目张胆的搞差别对待,车友第一次通过禁区时,他说南京本地牌照闯禁区,只扣三分罚款100,但外地牌照就要扣车,电视台也堂而皇之的播放出来并配上了字幕。电视台的人不懂道交法可以理解,难得还不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道理吗?这种无知无畏的地方电视台为什么还能一直得到纳税人的钱养活?真替南京纳税人不值。都是中国人,为什么到了你南京,就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待遇呢?这又是谁赋予你的权力?

以上种种,都说明一些执法的个人甚至整个部门体系,在滥用执法权。在他们的眼里,只有条例、地方的红头文件,根本不管国家法律,甚至明知不合法的的处罚,也肆意妄为。总理多次强调,“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但实际却是胡乱解释法律条文,想罚款就罚款,想拘留就拘留。看来法治中国,还路漫漫其修远兮。

希望大家多转发本文,让更多车友知道此事,能够扭转对这位车友不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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