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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江:程颢的伦理政治志向、淑世及实践(二)


◎王中江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孟子研究院特聘专家

一体之仁、民情论和济民之政

儒家的仁爱伦理既是对“万物一体”、万物共在、共生和共存的认识,又是对人和万物的爱。按照前述,程颢发展了儒家的“仁”的伦理价值,这就是大家都熟悉的“万物一体之仁”。程颢一再强调,人与天地和万物是息息相关的统一体,它们具有共同的本性和生机,需要爱护和爱惜。程颢常常将一体之仁同人的身心、四体之间的高度统一和协调相比拟,说一个身体、四肢麻木和痿庳的人就没有仁,同理,一个人对其他事物麻木和漠然也就失去了仁。他说:“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 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同“万物一体之仁”的情怀密切相联,程颢的“生意”观念同样引人注目。人们常常指出他为什么不芟除窗前野草的故事。他的弟子看到他书屋的窗前长满野草,劝他割掉,程颢说不能割,他要通过这些茂盛的野草观察天地“造物的生意”。据记载说,他又在盆里和池里蓄养小鱼,时时观看,这可以说是对美的欣赏,程颢也说他想观察万物的自得意境。对儒家来说,天地的伟大美德就是孕育和产生,不管是“生”“生生”,还是变化和成长。对程颢来说,天地和万物都充满着生意和生机。程颐也有同样的认识。程颐曾担任年幼的宋哲宗的老师,有一次宋哲宗去听课时手折柳枝玩耍,程颐的批评也是强调爱护植物的生意(“方春万物生发之时,不可非时毁折”),受到批评的宋哲宗赶紧将柳枝扔掉。程颢的一体之仁和万物生意意识,具有现在所说的生态伦理意义。除了他的生活情怀外,他的仁爱和生意意识主要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活,即将百姓的生命、利益和福祉放在他的首要目标并为此而尽心竭力。他的学生刘立之记载说:“先生达于从政,以仁爱为本,故所至,民戴之如父母。立之尝问先生以临民,曰:'使民各得其输其情’;问御史,曰:'正己以格物’。”这可以说是程颢政治生涯的真实写照。

政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取决于它是否合乎百姓的意愿,因为百姓最清楚他们自己的愿望、选择和利益。这种被称为“民意”的观念,不只是现代政治的产物。儒家政治传统中也有这种观念,例如《孟子·万章上》引《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程颢在治理上“使民各得其输其情”的实践,就是基于他的“民情”观念,这就是程颢的“民意论”。在不同的地方和场合,程颢都强调为政者的治理要关注和符合“民情”:在《晋城县令题名记》中,他说谋求长久之治“必本之人情”;在《论十事札子》中,他说“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在《论王霸札子》中,他说“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若履大路而行,无复回曲”。程颢将礼和义同“民情”结合起来看待:“礼者因人情也,人情之所宜则义也。”程颐评价他说:“明道临政之邦,上下响应,盖有以协和众情,则风动矣。”

程颢说的“民情”指的是什么?主要是指民众的意愿和好恶,特别是百姓的切身利益。他的《南庙试佚道使民赋》为我们提供了充分的根据。程颢指出,民众的真实性情就是追求自己的利益,他们知道通过自己的勤奋劳动和生产就能够实现和满足自己的利益:“人情莫不乐利……不夺其时,导以厚生之利;将求其欲,岂闻力穑之逃。”治理者要治理好社会,首要的是从民情出发,让百姓能够得到自己的实际利益(“因所利而利焉”)。程颢警告说,千万不要以为百姓冥顽无知,也不要以为农民不事生产,关键是要保证他们的利益,否则他们就不会接受治理:“趋其利则虽劳而乐,害其事则虽冥而惧。”程颢所说的民情,当然不限于物质方面的利益,还包括民众的精神和伦理生活。

根据传记材料,程颢从事政治事务时常说:“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按照《龟山语录》的记载,程颢担任知县的职务时,常常在自己的座右写着“视民如伤”四字,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因错判案件而伤害了百姓。“视民如伤”一语源于《左传·哀公元年》的“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孟子·离娄下》称文王是这样做的典范:“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张载对程颢的影响之一是其《订顽》篇(后一般称为《西铭》) 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理念。程颢从事政治强烈受到这一原则的指导,爱人、爱物,以百姓的福祉为最高的利益。许多例子表明,程颢是实践它的典范。

程颢前后在不同地方的任职,在不同职务都从爱护百姓的生命、关心百姓的福祉和保护百姓的利益出发,将这些行动给自己带来的利害置之度外。为了保护百姓的生命,程颢担任江宁上元县主薄时采取一项重要措施,改变了漕司营地的生存状况,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江宁地处水运交通的要道,舟卒生病时都留在这里,当地的漕司为此设立了称为“小营子”的营地,收留他们,每年不下数百人,但很多人因为不能及时得到食物等,最后都死在这里。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他们留下后才能向当地政府申请食物供应,要得到批准发给他们券后才能得到食物,但等到做完程序,他们已饥饿数日,甚至被饿死。程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建议漕司改变这种做法,事先在营所储存米物,让一来到这里的人能及时获得食物,至少不因为饥饿而死去。情况很快得到改变,此后,因病留在这里的人都得到很好的安置。

宋代的广济、蔡河都属于扶沟的管辖范围,沿河区域有一些行为不端的人生活没有着落,常常威胁逼迫过往船只以获取货物。为了达到威胁的目的,他们每年都会焚烧十多艘过往船只,扰乱和破坏当地的航远安全和秩序。这非一时发生的事情,当地政府的放任和纵容是一个重要原因。程颢决定治理破坏航运交通秩序的非法活动。他采取的方法是先抓捕一个人,让他检举其他的同案犯,然后将这些人一起抓捕。他们都是犯罪分子,一般做法应是将他们定罪、判刑入狱。程颢考虑到这些人是因为没有生路才走向奸恶之路,出于同情心而没有采取这种方法。他赦免了他们的罪过,同时将他们迁徙到不同地方,强制他们以拉纤为业,并且监督察看他们中有没有继续为恶者。此后,沿河掠夺和焚烧船只的犯罪活动停止了。在此,程颢将情、理、法统一起来。他没有嫉恶如仇,也没有采取单纯的法律途径,给他们定罪并严厉惩罚,而是宽宥了他们,通过情感感动他们改邪归正;他抓捕犯罪并将他们迁徙到不同地方,强制他们从事工作,为他们解决生路,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存之道。

在晋城担任知县时,程颢遇到当地百姓交纳赋税非常不便的困难。北宋为了抵御辽和西夏,在相邻的边境之地聚集大量军队。为了保证军队的军需,北宋建立“支移”制度,要求地理相近的河北路、陕西路和河东路等北方三边的百姓直接将税粮运送到边境。晋城属于河东路,这里的百姓也要将交纳的税粮运送到边疆。但路途遥远,来回十分不易;若在当地购买,往往价格又很高。晋城的百姓苦不堪言。如何既减轻百姓的负担,同时又能够保证边地的物资需求,程颢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选择当地的一部分富有者,由他们在边关之地在价格合适时购买谷物储存,当需要交税时,他们以略微高出的价格卖给本县的百姓。这样,百姓既不用再往那里运送赋税,也不用再花高价购买,解决了百姓的苦恼。无疑,这样的措施深得民心。

同样是在晋城,由于政府财赋窘迫,官府就向百姓征购,即使便宜的东西也一下子昂贵起来,造成物价飞涨。每年如此,祸害百姓的生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继续发生,程颢首先计算出官府年度所需,然后也是由富有者事先进行预备,所给官府的价格高于收购价,富有者有利可图,乡官所需的开支也大大减少。在扶沟,程颢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他采取措施稳定物价,避免物价过高或过低。遇到干旱时,为了保护庄稼苗,他帮助百姓打井灌溉,打一眼井费力不多,就能灌溉几亩地,百姓们纷纷行动,县境的农田都得到灌溉,保证了收成。在有水灾欠收的时候,程颢就向政府申请贷粟,邻近的县邑也仿效。司农不满地方的贷粟申请,他派使者主吏核实情况,使者到邻邑查问,邻邑县令马上改口说他们的谷物会丰收,不需要救济。使者到了扶沟,让程颢自陈不需要救济,先入为主地认为这里也不应该申请救济。由于程颢为扶沟申请贷粟确实是因为遭受水灾,他力言扶沟百姓遭受着水灾的饥饿,一再请求贷粟,主吏最后终于为扶沟百姓争取到救济。这更引起司农的不满,指责每户都贷,但所贷不等,发檄文惩罚主吏。程颢据理为主吏和百姓力争:“济饥当以口之众寡,不当以户之高下;且令实为之,非吏罪;乃得已。”

在扶沟县任职中,程颢既考虑和保护百姓当前的生活和眼前的利益,也为百姓考虑长远的利益。期间朝廷派遣官员到诸县邑“括牧地”,一县民田要失去千多亩,百姓以累世的契卷来证明土地为自家所有而不得。其他县邑都完成了,只有扶沟百姓不服,朝廷发旨改税作租,不复加益,并听任卖易如私田。百姓倦于官储的追呼,又得到不加赋的保证,于是都接受了。但程颢却不接受,这让括地官大惑不解。程颢告诉他百姓只知道当下不加赋之利,而不知道日后“增税夺田,则失业无以生”之害。程颢这种“仁厚之道”令括地官感动,他告诉程颢说“宁受责,不敢违公”。

政治事务中的公正、公平,就是让百姓得到公正的待遇,享受共同的福利。他担任上元县主簿时,发现这里的田税不均比其他县都严重。当地的富有者以高价购买近府良田而税赋低廉,目光短浅的百姓只考虑一时之利而不顾其后的弊害而卖掉他们的良田。为了避免日后对这些人造成伤害,程颢制订法令,禁止人们这样做。这触犯了富有者的利益,他们制造舆论加以抵制,但程颢坚持不退让,维护了百姓的长远利益。扶沟是京畿之县,赋税重,朝廷常施以恩泽,免除赋税。良善的人往往担心官府的督责而先交赋税,受到免税待遇的人都是那些顽民,这就造成不公平,并鼓励了那些不交税的人。为了公平,程颢同百姓约定,预料获免者,今必如期而足,使人们得到的恩泽均等。

在官场中,低一级官员为了处理好同高一级或者更高级官员的关系,一些人会放弃原则,甚至牺牲百姓和公众的利益,阿谀奉承,投其所好。程颢担任的官职主要是县官,中央委派给他的官职也不高,他很容易遇到更高级别的官员。但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他没有向权势屈服。程颢担任扶沟县令时,抗拒内侍宦官王中正的横行就是其中一例。王中正权势熏天,到地方巡视保甲,对县邑之官傲慢无礼,县邑官员都惧怕他。为了讨好和取悦他,县邑之官竞相为他设置奢华的供宴会使用的帷帐、用具使其享受。主吏请程颢也像其他县邑一样为王中正设置奢华的供帐,但被程颢拒绝了。程颢没有批评其他邑的做法,也没有批评王中正的过分,而是说他的县邑贫穷,不能效法其他邑的做法;而且这是取自百姓,法令禁止这样做。如果内侍要来,就请他用他的旧的青帐。一年左右,王中正来多次来到这里,但一次也没有住过。为了不劳民伤财,程颢拒绝奉承,他采取的方式婉转而又合理合法。

在担任镇宁军节度判官时(1070年),程颢不畏权势,竭力保护清河的士卒,使他们不受到伤害。宦官(中人)程昉为外都水丞,恃势蔑视地方州郡的管理权,要抽调清河所有筑堤的兵卒去治二股河。按照清河的法律,这里的兵卒不能到外地做劳役。程颢没有屈服程昉的权势,他依照清河的这一法律拒绝抽调。程昉不甘心,他奏请朝廷获命抽调清河八百兵卒给他。当时天寒地冻,程昉不顾兵卒死活,虐待他们。兵卒不能忍受,纷纷逃跑回城,州官们聚焦在城上,畏惧程昉,担心怪罪他,不敢打开城门。程颢劝说大家:兵卒逃死而归,如果不让他们入城,势必为乱。如果程昉怪罪他,他来担当。兵卒入城后,程颢抚慰兵卒,同时与他们约定休息三日后再去复工,兵卒们欢呼响应。程颢保护了他们,也得到他们的拥护和爱戴。程昉威胁说,这一事件是程颢引起的,要告发他。程颢的做法深得民心,最后程昉对他无可奈何。

贤能政治:从师儒到贤才和教化

儒家一直主张贤能政治,他们所说的贤既是伦理上的,也是才干上的。程颢传承和坚持儒家的这一原则,将培养和选拔贤才视为治国和教化的根本方法。为了实现文人政治、儒家政治,为了使士大夫担当起教化、淑世和治世的角色,程颢兼任御史助理期间反复向皇帝建言选拔、任用儒士和贤能之士。例如,他在《上殿札子》中建议皇帝“礼命老成贤儒”,又要“择天下贤俊”;在《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中向神宗提出兴修学校、复兴儒学、招揽儒士、从上到下广泛培养贤士的方案。这是一个全面的教育计划,也是一个整体上通过儒士来教化天下、通过贤士来治理天下的计划。它十分符合北宋文人政治、文官政治的需要,也十分符合北宋通过儒学和儒士来建立贤能政治的需要。

程颢在担任监察御史里行之时,还上奏了《论养贤札子》。在这一札子,他说人们都知道得贤才就能治天下,但他们不懂得如何得天下贤才。关键是如何招贤养才?《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提出的方法是一个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全面方法。与此不同,《论养贤札子》提出的是在国家高层养士的方法。程颢建议朝廷设置一个机构“延英院”,作为招揽天下贤士、培养贤士的场所:“以待四方之贤,凡公论推荐及岩穴之贤,必招致有礼,视品给俸,而不可遽进以官,止以应诏命名;凡有政治则委之详定,凡有典礼则委之讨论,经画得以奏陈而治乱得以讲究也。俾群居切磨,日尽其材,行其志,使政府及近侍之臣,互与相接,陛下时赐如对,诏以治道,可观其才识器能也。察以累岁,从品益分,然后使贤者就位,能者任职,或委付郡县,或师表士儒,其德业优异,渐进以帅司之任,为辅弼,为公卿,无施之不称也。”程颢对养贤和选贤的建议,超出了科举选拔人才的方法。

程颢建议的养贤方法,操作起来可能并不易;他建议设置的“延英院”,事实上也没有建立起来。但程颢重视识贤、选贤的意识一直保持着。有这样一个故事,常秩(字夷甫)隐居不仕,为学追求自得自乐,经术造诣甚高,赢得士大夫们的的赞誉,包括欧阳修、王安石等都推荐他入朝为官。按照杨时的记载,吕申公(吕公著,字晦叔)常常推荐他,这说明他也深受吕申公的欣赏。常秩入官之后,先是在熙宁朝担任宝文阁待制、兼侍读。在吕申公看来,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节操。这让吕申公深感失望和后悔,向程颢感叹知人识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让吕申公失望的是什么呢?这不仅因为常秩入官之后,在王安石变法的激烈争论中,他同许多贤士分道扬镳,完全站在王安石那边,而且因为他作为一位谏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程颢对常秩的看法和评价,同吕申公应该是一致的,但他规劝吕申公不要因此而失去推荐贤人的热情和信心,“然不可以是而懈于好贤之心也”。这说明这件事影响了吕申公的爱贤、求贤之心,程颢的话让他惊异之余又激起了他的热情。

程颢担任太子中允和权监察御史里行时,深得神宗的信任,神宗希望程颢多同他见面并提出建言。在不长的时间内,程颢多次向神宗进言,他提出的建言主要是“正心诚意,求贤育才”。至于神宗是不是接受建言和推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一次,神宗同程颢讨论人才问题,感叹天下“人材不足”,程颢持不同意见,认为人才很多,但神宗说他没有发现。程颢反问神宗为什么轻视天下之士,神宗谦和地说他不敢这样。根据这一情况可以判断,神宗可能没有认真对待程颢推荐的人才。事实上,神宗曾经请程颢推荐人才。程颢推荐的人才有数十人之多,其中就有他的表叔张载和他的弟弟程颐。张载被神宗任用为著作佐郎,但神宗却派遣他到明州去推勘苗振案。程颢认为神宗对张载的这一差遣并不恰当。他提出的理由是,张载以“经术德义”而知名,这是士大夫们景仰他和推荐他入朝为官的原因,也是朝廷选用他的原因。士人们已产生一个强烈印象:朝廷要“崇尚儒学,优礼贤俊”。因此,如果朝廷真要考察张载的学业和才能,那就应该是在作为政治之本原的教化和道义方面,而不应让他去处理一件“能吏”可以做的一般事务,何况苗振案的案情又不复杂,只要是公平干练之人就可处理,完全没有必要让张载去勘查这件事。这不是说儒者完全不应该去处理诉讼方面的   事务,而是说让张载去做这件事不仅大材小用,而且不符合朝廷推广儒术事业的精神,它不是朝廷的“待士之道”,将影响天下的“抱道修洁之士”,也将有损朝廷“尊贤取士之体”。我们不知道神宗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安排,张载有从事司法的经历,这可能是他被差遣的原因之一。程颢的进言也许有小题大做之嫌,他可能把苗振案看得过于简单,没有意识到里面的复杂性。从中可以看出的是,程颢在反对神宗的差遣上使用的理由,主要在于以经术、儒术和贤俊为中心的人文政治。

对于宋代的士大夫来说,文人政治根本上就是儒家政治,是人文和道德教化政治。认识到唐人藩镇武人政治缺陷及其恶果的宋代士大夫,更相信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活和秩序主要是靠好人、贤人及其教化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主要靠硬性的刑政命令、物质力量实现的。在程颢那里,我们既能看到他在这方面的思想,也能看到他的行为和实践。先看他在人文、人伦和道德教化方面的言论和看法。前面谈到,程颢对神宗提出的建议,其中就有广义的教育、教化方面的,这既是为了培养贤良的政治贤才,又是为了改变社会的风气。这种双重动机在《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清楚体现出来:“臣伏谓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宋兴百余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尽美,士人微廉退之节,乡闾未廉耻之行,刑虽繁而奸不止,官虽冗而而材不足者,此盖学校之不修,师儒之不尊,无以风劝养励之使然耳。窃以去圣久远,师道不立,儒者之学几于废息,惟朝廷延宠尚教育之才,则不日而复。古者一道德而同俗,苟师学不正,则道德何从而一?”按照程颢的这种说法,建立天下良好的秩序有两个根本途径,一是通过端正风俗,二是获得贤才。而要端正风俗、获得贤才,就要充分尊重儒者和发展教育事业。宋代建立百余年教化和人才之所以仍很薄弱,就是因为“师学不正”。如何兴教化、育贤才?程颢提出自下而上的庞大教育规划。

在《论十事札子》中,程颢向神宗提出十个方面的建议,其中就有政教和教育方面的。但这里提出的建议不是整体性的,程颢将眼光放在社会基层的“乡里”空间,这是一个更加重视社会基层教育和教化的建议。程颢说:

古者政教始乎乡里,其法起于比闾族党、州乡酇遂,以相联属统治,故民相安而亲睦,刑法鲜犯,廉耻易格,此亦人情之所自然,行之则效,亦非有古今之异者。痒序之教,先王所以明人伦,化成天下,今师学废而道德不一,乡射亡而礼义不兴,贡士不本于乡里而行实不修,秀民不养于学校而人才多废,此较然之事,亦非有古今之异者。

按照程颢的教育教化理念和设想,如果他有机会执掌高层教育事务,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他将按照他理念去推进儒家人文、人伦的教育和教化事业。程颢在中央任职的时间较短,没有机会推行儒家人文主义和教化路线,其教化政治主要是在地方任职时进行的,即在知县的位置上实践他的教育和教化理念。例如,在晋城任职的几年,他推行的教化卓有成效。他教导百姓从善弃恶,劝告大家相互扶助;他还为百姓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一些孤独和病残者的生活得到维持,使在路途中生病的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人心思善,社会风气好转,三年之中,晋城“无强盗及斗死者”。程颐记载说:

泽人淳厚,尤服先生教命。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长上。度乡村远近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难相恤,而奸伪无所容。凡孤茕残废者,责之亲戚乡党,使所无所失。行旅出于途者,疾病皆有所养。诸乡皆有校。暇时亲至,召父老而与之语;儿童所读书,亲为之正句读;教者不善,则为易置。俗姓甚野,不知为学。先生择弟子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余年,而服儒服者盖数百人。乡民为社会,为立科目,旌别善恶,使有劝有耻。

他的任期一满,来了一位继任者。这位继任者半夜敲门找他,称本地有杀人案件发生。程颢非常肯定地说,他的治下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有,那一定是另一个村的人。后来证实,确实是另一个村的一位不知悔改的年轻人。程颢担任扶沟县知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他在这里推行的人伦教化产生的作用十分明显。程颐记载说:“先生为治,专尚宽厚,以教化为先,虽苦甚迂,而民实风动。扶沟素多盗,虽乐岁,强盗不减十余发。先生在官,无强盗者几一年。”据记载,有一个犯罪的小盗被抓获,程颢对他说如果他能痛悔前非,他将大大减轻对他惩罚,小盗叩首发愿自新。但数月之后,小盗又重蹈覆辙,案发后捕吏到他家抓捕,他对他的妻子说,他之前同县太丞相约不再为盗,他失信于人,没有脸面再见之,就自杀了。这印证了侯子《雅言》的记载:“明道临民,刑未尝不用,亦严亦威。然至诚感人而人化之。”

程颐说他兄长的施之教化的做法有迂腐之处,指的可能是一般人都不这样做,但程颢始终坚持治理社会要以“教化为先”。问题在于,实施教化和带来风化需要时间,可地方的当政者在每个地方的任职时间一般只有三年,任期一到就必须离开这里。如果后继者不能继续,他之前所做的就将前功尽弃。在《晋城县令题名记》中,程颢就表达了这一困扰:

夫国治于长久者,虽圣智为之,且不仓卒苟简而已,盖必本之人情,而为之法度,然后可以使去恶从善。则其纲纪条教,必审定而后下;其民之服循渐渍,亦必待久而纯固而不变。今之为吏三岁,而代者固已迟之矣。使皆知礼义者,能自始至,即皇皇然图所施政,亦教令未熟,民情未孚,而更书已至矣。偿后之所志不同,复有甚者,欲新己之政,则尽其法而去之,其迹固无余矣。而况因循不职者乎?

通过以上考察,可知程颢作为北宋儒家士大夫如何将求道的热忱与其政治实践相结合,如何在有限的权位上为不同地方的百姓谋取福祉。他受到人们的称赞和留下美名当之无愧。

文章来源:《现代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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