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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制丧事 永念亲恩丨《群书治要·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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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群书治要・礼记》第十集

全文共1195个字,阅读需4分钟

  “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衰麻”,这是说古代的丧服一般是用粗麻布制成的,披在胸前,名衰衣。另有葛麻布带系在头部或腰部,名麻绖。所以衰麻就是代指丧服。

  “节丧纪”,就是节制丧事。在《礼记・文王世子》中有这样一段话:“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郑玄注曰:“纪,犹事也。”丧纪就是丧事的意思。也就是说在丧礼中,有五服制度。五服,就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都是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来决定穿什么样的丧服。

  “五服之内,大功已上服粗者为亲,小功已下服精者为疏。”实际上就是说,在五服之内的亲属,与亡者的关系越近,穿的丧服越粗;与亡者的关系越远,穿的丧服越精细。所以,跟亡者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穿的丧服就是最粗的。最粗代表什么呢?就是他和亡者的关系最亲近,所以表达他的哀思是毫不掩饰,以尽哀痛。在丧失至亲之人的哀痛中,人往往不能自已,所以没有心思去顾及丧服的精致与否。这就是通过丧服的礼制,来节制丧事。

  其实,除了丧服之外,还通过丧期的长短来节制丧事。亲人过世之后,一个人服丧的时间长短,也是和他与死者的亲属关系来决定的。在《礼记·三年问》中,有这样一句话:“至亲以期断。”“期”就是一年的意思,一个人为他最亲的亲属服丧,以一年时间为限。为什么是一年呢?因为“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也就是说,在一年之中,天地四时已经完成了一轮的更替,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也都有了新的开端。而人的行为也应该顺应天道自然,失去亲人的哀痛,在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后,可以得到平复,就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了。

  但是按照礼制的规定,子女为父母服丧却是要三年的,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比如说在《论语》中,孔子的弟子宰予就曾经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说:三年的丧期,似乎太久了。三年君子不行礼,礼从此而坏。三年君子不作乐,乐将从此而失。而且旧年的稻谷已尽,新的稻谷已经收获,一年中钻燧接火的木材也都改换了一遍,似乎一年之期也就足够了。

  对此,孔老夫子什么态度呢?孔老夫子感叹说:“宰予不仁啊!”就是说他没有仁德之心。“一个婴儿生下来之后,要三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为父母服丧三年,是天下通行的制度,难道宰予就没有父母的三年怀抱之养吗?”对于子女而言,不仅是与父母血脉相连、因为父母才拥有生命,而且还得到了父母无私无求的呵护与哺育。婴儿从呱呱坠地到能够说话走路,大概三年才不需要父母抱着,我们从中也能够深切地感受到父母养育儿女的那种深恩。

  其实父母对儿女的养育,又何止三年呢?可以说是贯穿了人的一生。所以中国人有句话说:母活一百岁,常忧八十儿。作为子女为父母服丧三年,其实也不过是报父母的恩情于万一,这是人情之自然。因此,子女对父母之丧的守丧期限,理应比对一般的至亲之人更重,也就是在一年的服丧期基础上加倍,延长到二十五个月。所以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就是第三个年头,到二十五个月的时侯就可以了。

*内容来源《群书治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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