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1.1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供配电运行管理规程,保证供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2.0 适用范围
2.1 本指导书适用于各项目所管辖区内专变、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值班工程人员负责供配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巡视检查、维修保养以及突发事故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报告。
3.2 工程经理/主管负责设备的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
3.3 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客服部负责向业主(住户)通知停电情况。
3.4 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支持和检查监督。
3.5 变配电运行技工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变配电设备运行的清洁、操作、巡视、检查、记录、异常情况报告处理及变配电设备的维修、保养。
4.0 工作流程
4.1 变配电房(发电房)管理规范
4.1.1 保持值班室、配电室清洁。
4.1.2 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房,须经服务中心总经理或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进行登记,由值班电工陪同方可进入。
4.1.3 配电房内禁止非值班人员进入/操作配电设备。
4.1.4 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应急灯可正常使用,门窗开启灵活。
4.1.5 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变配电房内禁止吸烟。
4.1.6 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电缆沟内无动物屎便。
4.1.7 不得擅自更改变配电房机电设备线路及器材,若确需要更改,须报公司工程改为管理部同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并做好记录。
4.1.8 变配电房须防火、防水、防雨、防漏,堵塞漏洞,严防蛇、鼠、壁虎等小动物进入。暴雨时须严密注意,必要时启动潜水泵抽水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排水。
4.2 值班管理规范
4.2.1 变配电房由值班电工按各管理区域内的实际要求进行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2 对变压器、变配电房按规定时间巡视,并将巡视检查结果记录于《运行记录表》内。变配电房应达到“四防一通”即防火、防水、防雨、防小动物进入和保持通风良好。
4.2.3 对低压配电柜按规定时间巡视,观察设备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
4.2.4 如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主管,并在其指导下排除异常,必要时上报公司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4.2.5 “市电”停,按规程投入备电源,并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监视记录。
4.2.6 值班室应备有如下记录簿册:值班运行记录簿、交接班值班记录本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填写。
4.3 安全操作工作规范
4.3.1 值班电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变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3.2 进行配电柜检修,应填写《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由经理/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4.3.3 停电工作时,应将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4.3.4 严禁带电作业。如遇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并穿戴绝缘手套、安全帽、工作衣、绝缘鞋,做好安全措施后才允许作业。
4.3.5 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3.6 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4.3.7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4.3.8 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有人监护。
4.4 停电管理工作流程
4.4.1 停电按《停电处理规程》进行操作。
4.5 变配电设备维护管理规范
4.5.1 变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按《供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操作。
4.6 应急处理程序
4.6.1 突然停电,按《停电处理规程》中的“意外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6.2 如遇可能会导致火灾或更大范围停电的严重故障,应立即电话通知受影响的主要住户(单位)马上停电进行处理。
4.6.3 对发生冒烟、着火的严重故障,应立即切断故障处电源,并用灭火器扑救,并马上报告公司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尽快恢复供电的措施并指挥处理。
4.7 供配电设备运行巡视要求
4.7.1 供配电设备是大楼正常供电的重要保证工具,为保证大楼的正常供电,供配电设备管理员每天必须对所管辖的供配电设备不少于巡视一次以上(重要商业设备每班巡视不少于一次以上);
4.7.2 高压开关柜的指示灯指示是否与运行状态相符,在正常情况下来电显示灯是否正常;
4.7.3 注意观察变压器的温度监控器,观察各相温度是否在额定范围内,变压器运行状态下有无异响、震动或有无特殊气味;
4.7.4 抄录高压计量柜内计量电表的有功电度、无功电度行度;
4.7.5 察看各控制柜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4.7.6 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 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4.7.7 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4.7.8 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4.7.9 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4.7.10 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4.7.11 各种标识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4.7.12 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4.7.13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设备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报告领班,请求协助解决;如影响较大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7.14 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8 停、转电处理流程
4.8.1 由于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突然停电,备用柴油机组立即投入,供电给消防系统和公共照明系统。值班人员要及时询问供电局的监察部门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间,并上报主管。
4.8.2 供电部门常规性停电如高、低压设备的定期检修,供电局的高压维护等,在接到供电部门的通知后,立即由主管拟好停电通知及工作票,由服务中心签发停电通知后对外张贴。工作票交由值班电工执行。
4.8.3 内部检修或整改停电,尽量避开在节、假日,确认无重大活动后,由主管拟定停电通知,在服务中心批准后对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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