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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男人

01

犹记得京剧《红鬃烈马 · 武家坡》穿云裂石那一嗓子,“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三姐不信菱花照,容颜不似当年彩楼前。”诸多好朋友,已成老男人。

年轻伶俐时,大家像七星瓢虫,八步流星,两肩风雨,扛一身念念不忘,东撞一下,西撞一下,感觉自己牛逼如飞碟。等又参几回残阳如血,又观几回皓月当空,或一头大雪纷飞,或一头沙漠戈壁,或一脸络腮胡子,或一堆破铜烂铁……奇怪,再也跑不动全程马拉松的张果老,身心和脑子都用旧了,反倒比女儿红还温柔。

超爱张国荣在电影《东邪西毒》片头一边喝酒一边说话的“痞子”神情,“看你的样子,应该40出头了”,前辈不懂你,后生不感恩,你很想杀人。可是你不敢,或是不愿意……

那台词写得真好!几乎是王家卫为东方老男人特意打磨的照妖镜:每每揽镜自观,当下越照越暖,青春越照越寒,就像喝酒和喝水的区别。再配声口哨,一脸淡定,通体舒坦。

喏!说有一金大侠。蜀中人。什么姓都不耐烦姓,只欢喜姓金。年少时志气甚伟,满眼“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偶尔午休,总梦见逐鹿中原草船借箭,摇羽毛扇,愉悦笑醒。

多年前初识,拎着酒壶去找他,你一支烟我一支烟聊尘世的奶酪,彼此都自命是一腔热血唯我独尊稳操胜券的菩提。楚汉撕逼南帝北丐东邪西毒江南七怪,全不入法眼。时不时瞄一眼窗外,能量满格,意气风发:标书一摞一摞,牡丹大朵大朵,公章血红,香风万里。

多年后又去一栋刚推倒的墙才建起的楼去看他。他还在笑我面对3000江东子弟布道时一脸杀气顾盼自雄说的话:你说说看,什么叫“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我说,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流光汹涌,闻之恍惚啊。岁月如扫黑除恶的敢死队,收缴了我诸多心肝宝贝的玩具。芭蕉绿,樱桃红,不堪提。

如今彼此难得粘在一起,偶择美景良辰相聚,再懒得去意淫江湖,懒得去相互恭维,更懒得假装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了。有菜吃菜,有茶喝茶,有话说话,没话说了,转身就走,不再眼巴巴苦等奇迹和灵感。

不晓得为什么,还是觉得如今的状态更可爱。铅华洗净,拍拍尘土,终于承认自己不过无名小卒。尘世深深,万千感悟,唯这一条最难得。

没问过金大侠还有什么心愿未了,只是还会轻轻拍拍他的肚子,叮嘱他保重身体:毛主席远,毛拖鞋近,不管冬天是否来临,自己要更懂得照顾好自己。

哥啊!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哪!你看我是雨中的残荷,我看你是风里的菩萨。

这一句,该用京剧唱!

02

曾听某作家说,老男人最不堪是油腻。言外之意,老男人像一块起早贪黑忍辱负重的洗碗布,日日夜夜一头臊水心事潮湿。又或许,直接就是抽油烟机。那么,犀利老辣墨绿如芥末,又当如何?

记得那年在蜀中,第一次尝到芥末,七情六欲瞬间上脸,那滋味堪比二战。如今若让我选,我还是愿意做一块洗碗布,去油盐酱醋深处参水浒参浪里白条参活阎罗。

最近爬山涉水去见一老帅哥,才坐下来,说不完的话,一轮一轮的组合拳,一针一线的十字绣啊,比《史记》还厚道周全:从女娲娘娘三皇五帝一路聊到康雍乾同光宣,一会儿风声鹤唳,一会儿死不要脸,道不尽的龌龊美丽。

快马加鞭,电话响起,说要来一美女。你看他那表情,挤眉弄眼,心如脱兔,像笨小孩考了100分。这是老男人的可爱了:不再避讳自己渴望被加冕和被承认。是啊,这么好的风水,为什么要避讳?

生活有时如泰拳霹雳,人在肘膝满天中倒下,塞外郡主一声深情呼唤,移山愚公又死去活来。40年,等一叶小舟?等一片白云?等一阵春风?等一条美人鱼?九九乘法表自小倒背如流,但就是不愿去扒拉到底值不值了。真爱比真主安拉还要遥远,猪肉比唐僧肉还要昂贵,那又如何?

喏,几十年了,还是那么尖锐,还是会一脸认真骂人。但是与其说他在骂别人,不如说自责更妥帖。对人对事,他一向滚烫,我就曾被他骂哭过。他不会递冰冻啤酒给你:他会递开水给你,他如此信任你,他晓得你不会傻逼呼呼一口气灌下去。真是他的朋友,都晓得吹着喝。不温不火,不是他的画风。清汤寡水,不算鱼的活路。

其实骂人的话,我自家体会:不过是人自己灵魂的创口贴而已。那么大的生物了,就算是包青天转世二郎神下凡,谁还不晓得自己一身侠骨多少分量多长尺寸?

雄起,恰是脆弱它爹。认怂,正是尊严它娘。雌雄莫辩,灰飞烟灭,唱国际歌,醉生梦死,那都是春秋时代的燃情岁月了。

看着他瘦得像个莲藕做的哪吒,听着他半辈子都在念叨太乙真人。天气好的时候,你就别挡他的阳光了,他就是那种天生就需要灿烂的人。

是的,老男人嘛。就凭这三字,吹奏一江春水。

03

这个泡沫之城里40后的生物,若如我一般都来自乡下,大约难逃一边连滚带爬一边巴望长出羽毛的宿命。

两三个十年大限流年,六级地震一般稍微晃一晃:玩物业玩飞镖玩工程玩职场玩茶叶,玩低门槛高福报玩三百六十行行行老男人,玩一条不晓得是什么金属的链子挂在脖子上,某一天一定会自觉没趣取下来丢掉。

翻翻通讯录,看看朋友圈,望望身边人,雨下了一场又一场,风来了一阵又一阵,有人已经站稳脚跟,有人还在生死流浪,有人还在练习下蹲,有人早已举家移民,有人还没斟满自己的酒杯找到自己的GPS定位……可是,谁都不敢拍着胸脯打包票说:到那时,某年某月某一天,某先生会吹着口哨满面春风去参加某先生的葬礼。

在一群朋友或熟人当中,我是一个长期蛰伏的另类。是的,我是个喜欢逃学的扫地僧。我从小数学不好,只能做点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的事情。做诗容易,做财务难。做爱容易,做人太难。对,就像跳探戈,我笨,总是踩到别人的脚。

看着潮水退去的沙滩,一只被人遗弃的高跟鞋,或酒杯,我总会无端地想起一些被人们关在门外的事情。我很难下决心去参与排队,PK,送别或狂欢,我总觉得一切繁华落尽的时候,我的热情才刚刚开始。我总是慢半拍。

其实我没有文明高贵的精英朋友,他们大都是跟我一样心比天高的苦鳖,他们甚至从不读书,从不养生,从不朝圣,从不知道什么叫冥想,从不晓得什么叫精神分析或意识觉醒,他们家的桌子上或许会有兰博基尼或劳斯莱斯的车钥匙,但未必会有一寸活物二尺祖龛三尺书柜。

但是,他们是共和国和他们家或他们家族的肋骨,而我,不过是众妙之门的门缝里飘进来的一抹月色,或凉风。

说来奇怪,我懂他们。不,我敬重。我一直都晓得他们要什么,什么才是他们最稀罕的宝贝。他们不要珊瑚,不要海洋,不要巴尔扎克,不要儒释道藏和栀子花开,他们就要一个承认。

我在心里承认他们:他们励精图治。他们众星灿烂。他们不忘初心。可惜我的承认没有用。

如果说,《圣经》是神被基督徒心里承认的标书。这帮老男人啊,生命就像一本标书,不停地做,不停地修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直要熬到中标定论盖章通过的那一天。

忽然想起来一印度老男人的故事:自己丢掉16国国王不做,穷到亲自赤脚讨饭,还在孤独园给一大群人讲“降伏其心”的故事。一个叫阿难的人认认真真记录下来,后来被鸠摩罗什翻译到东方,叫《金刚经》。

对了,如果耶稣基督不是30来岁就毅然绝然绝尘而去,而是娶妻生子创业买房活得更久一些,他会不会更能见谅我们这群老男人的原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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